左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左云县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提升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左云县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提升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左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左云县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提升
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提升百日攻坚行动的部署,着力解决我县城乡环境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全市城市品质提升十大专项行动部署,坚持问题导向,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抓起,从影响环境面貌最直接的部位改起,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政府推动与群众参与相结合,逐项解决城乡环境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推动县城环境面貌改善、管理水平提升。
二、工作目标
通过百日集中攻坚,解决一批影响市容市貌和群众生活的突出问题:县城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保持干净整洁,占道经营、乱停乱放、乱贴乱画等乱象基本消除,路面、供排水管网、行道树绿篱、井盖、路灯等设施完好可用,公园绿地管护到位。整治中形成的责任片区、保洁标准、巡查频次等做法,在攻坚结束后固化为制度、转入常态化执行,防止问题反弹。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整治区域
在县城建成区及城乡结合部划定重点片区,重点保障、优先整治、先行达标,以点带面推动全域整治。具体范围包括:南街市场、云川路便民市场、和泰路便民市场等市场周边及主要商街区域;左云县汽车站及周边、县城各主要出入口、高速连接线两侧区域;县城各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区域;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周边区域;商住小区、安置小区、城中村等人口密集区域;白羊大街、云新大街、云川路、南城路、武州大道、左卫大道等城市主干道及沿线区域;东山森林公园、十里河生态公园、文化广场、市民广场等公园广场周边区域;各机关事业单位及县属国有企业办公区域周边。
(二)重点整治问题
1.市容秩序问题:占道设摊、店外经营、无净化设施露天烧烤和流动商贩无序聚集;门店招牌一店多牌、破损残缺,墙面乱贴乱画;临街私搭乱建、门窗违规扩建;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灯箱、道旗等。
2.环境卫生问题:垃圾长期积存和隐蔽卫生死角;路面油污、散落烟头杂物;果皮箱满溢、公厕脏臭;垃圾清运车辆密闭不严、沿途抛洒;市场收市后保洁不及时、地面油污;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闲置地块杂物乱堆、垃圾乱倒等。
3.市政设施问题:路面破损、井盖缺失或松动、路灯不亮、雨污管网堵塞、桥体破损等设施功能不完好等。
4.园林绿化问题:绿地杂草丛生、苗木缺株断垄、枯枝落叶堆积;苗木病虫害蔓延;行道树枝条遮挡交通信号灯、通信线缆和照明设施;游园设施破损锈蚀;踩踏绿地、私伐树木、侵占绿地等毁绿行为。
5.停车秩序问题:机动车乱停乱放、占用盲道和消防通道,共享电动车停放不规范、调度不及时,非机动车停放不整齐,“僵尸车”长期占用公共车位等。
6.沿街设施问题:公交站牌、路名牌、指示标识、座椅、护栏、配电箱、公厕等公共设施破损锈蚀、脏污积尘、乱贴乱画;设施松动、缺失、损坏等安全隐患;日常管护责任不落实等。
7.施工围挡问题:主次干道、在建工地、闲置地块围挡设置不规范;围挡破损开裂、老旧褪色、脏乱斑驳;违规占道、遮挡通行视线、围挡内外积存垃圾杂物等。
8.环境污染问题:建筑垃圾、装修垃圾违规倾倒堆放;城市道路、施工工地、拆迁地块、渣土运输引发的扬尘污染;餐饮油烟直排、沿街商户异味扰民、污水乱排等。
9.违法建设问题:公共区域、小区、道路两侧私设地桩地锁,私搭乱建棚、伞、架、铁皮房等;未经审批擅自扩建改建、侵占公共空间和公共通道等。
10.建筑立面问题:建筑外立面污损、墙皮脱落、渗水发霉;户外广告、楼顶广告、墙体广告杂乱违规;门店招牌破损残缺、违规悬挂条幅灯箱;立面乱贴乱画、高空悬挂杂物、管线杂乱等。
11.小区环境卫生问题:聚焦居民小区环境短板,全面整治小区内乱堆乱放、垃圾积存、杂物占道、设施破损、环境脏乱等问题,规范公共区域管理,合理设置停车位、规范电动车和摩托车有序停放充电,整治楼道、绿化带、出入口等重点区域乱象,全面优化小区居住环境,打造干净整洁、规范有序、宜居舒适的人居环境。
12.机关办公区美化问题:常态化开展机关院落及周边环境整治,整改办公楼内外及周边环境卫生脏乱、秩序混乱、设施管护缺失等问题,规范标识标牌、公示栏等配套设施设置,规整院落整体面貌,打造整洁规范、示范引领的机关办公环境。
13.蒿草杂草问题:全域开展蒿草杂草清零整治,对主次干道、公园广场、居民小区、学校医院、背街小巷、闲置空地、河道沟渠、林地边缘及村庄周边等重点区域,全面清理茂盛杂草、开花散粉蒿草,常态化开展巡查消杀、复清养护,杜绝杂草残株复生、连片滋生,消除蒿草污染隐患。
四、整治内容、标准及责任分工
本次攻坚共安排13项整治行动:前10项对应市级十大专项行动,针对无物业小区数量多、群众蒿草过敏诉求突出等问题另行增设。现将各项整治行动的工作内容、工作标准及责任单位明确如下:
对标市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
(一)市容秩序整治行动
1.工作内容
(1)清理占道经营。以县城主要路口和商业集中路段为重点,取缔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纠正商户店外堆物、超门头经营行为,屡教不改的依法处理。
(2)整治广告牌匾。对门店招牌逐一核实登记,一店多牌的规范合并,破损残缺的督促维修,超期设置的依法拆除,保持牌匾完好、牌面干净。
(3)取缔露天烧烤。取缔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烟气直排扰民的露天烧烤,对多次违规的从重处理。
(4)规范便民摊点。早市、夜市和临时便民摊点划定区域、限定时间、明确卫生责任人,实行登记管理;示范街区路段不再新增流动摊点。
(5)加强校园周边管理。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在上下学时段安排专人值守,清理流动摊贩,疏导接送车辆,维护校园周边秩序。
(6)强化激励约束。商户“门前五包”落实情况与日常检查结果挂钩,落实好的公开表扬,反复违规的约谈、曝光、重点监管。
2.工作标准
(1)示范街区无占道经营、无店外堆物、无露天烧烤、无流动摊贩聚集、无乱贴乱画、无破损残缺广告牌匾、无乱搭乱建、无违规揽客。
(2)重点街区商户经营有序,无成片占道、无突出乱象。
(3)一般街区摊点限时定点经营、随摊保洁,不占消防通道、不影响交通。
3.责任分工
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市容秩序整治的统筹协调,并规范治理废品收购站。
配合单位:云兴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市容秩序整治的组织实施,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县公安局负责整治中的治安保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便民摊点持证经营监管。
(二)环境卫生整治行动
1.工作内容
(1)清理积存垃圾。以网格为单位全面排查,登记垃圾积存点位,集中清理主次干道、居民区周边、闲置空地、旅游沿线、绿化带等处的积存垃圾和废弃杂物,清理一处、巩固一处。
(2)落实日常保洁。增加重点路段机扫频次,定期冲洗路面;保洁人员按定人、定段、定时要求作业,及时捡拾散落垃圾,树坑、路缘石、墙角等部位重点清理。
(3)维护环卫设施。逐一检点果皮箱、垃圾桶、垃圾转运站、公共卫生间,满溢的及时清掏、破损的及时更换;公厕专人管理、定时保洁消杀,建立“一厕一档”台账。
(4)规范垃圾清运。生活垃圾密闭收运、日产日清,餐厨垃圾单独收运;严禁车辆超载、抛洒、沿途滴漏和随意倾倒;在旅游旺季加密景区沿线收运频次。
(5)强化市场保洁。农贸市场、便民摊点配齐保洁人员,营业期间随脏随扫,收市后彻底冲洗,清除地面油污和残留垃圾。
2.工作标准
(1)示范街区路面干净见本色,无成片垃圾、无积存油污、无卫生死角。
(2)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无积存垃圾、无乱堆杂物,保洁正常开展。
(3)果皮箱不满溢,转运站当日垃圾当日清,公厕地面净、墙面净、厕位净、无明显异味。
3.责任分工
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环境卫生整治的统筹协调、监督指导。
配合单位:云兴镇人民政府负责属地范围内的环境卫生整治;县市政公用中心负责县城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运、公厕和转运站管理;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负责权属范围内场所的环境卫生管理并做好对口指导;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左云分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环境监管。
(三)市政设施整治行动
1.工作内容
(1)修补道路设施。修补主次干道及景区沿线破损路面,更换松动残缺的人行道砖和路缘石;逐处检查井盖、雨水箅子,缺失的补齐、松动的加固、破损的更换。
(2)检修路灯照明。检修路灯和景观亮化设施,更换老化损坏的灯具、线缆和控制设备,修复倾斜灯杆,补齐照明不足路段。
(3)维护地下管网设施。规范修复各类井盖(含电、气、热等),对污水、雨水管网进行清淤维护,解决城市道路和人行道砖破损、井盖缺失、雨污管道拥堵等问题。
(4)规范破路施工。破路施工先审批、后开挖,按批准范围围挡作业、及时回填,完工后限期恢复路面。
(5)疏通排水管网。汛期前清掏疏通易积水路段的雨水管网和收水口,对往年积水点位登记造册、重点监控,落实应急排水措施。
2.工作标准
(1)车行道路面平整、坚实,无裂缝、坑槽、烂边现象;人行道铺装面平整,无明显病害;平缘石、侧缘石稳定牢固、线形直顺。
(2)桥梁桥面平整、结构完好,桥体粉刷层整洁,无脱落。
(3)井盖设施完好、无翻盖,井体顶面与周围路面齐平,相对高差符合有关行业技术规范,确保行人和车辆通过时无响动、不移位、不损坏。
(4)路灯亮灯率96%以上。
(5)排水管网运行正常,无堵塞、外溢;道路挖掘施工管理规范,按要求设置临时围挡和警示标识。
(6)城市内涝应对及时有效,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保障。
3.责任分工
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市政设施整治工作。
配合单位:云兴镇人民政府负责所管辖的市政设施日常管护;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破路施工审批事项办理;县市政公用中心负责县城道路、井盖、路灯、雨水管网的日常巡查和维修;各权属单位(燃气、热力、供水、通信等企业)配合做好窨井盖管理工作。
(四)园林绿化整治行动
1.工作内容
(1)清理绿地垃圾杂草。对主次干道绿化带、公园广场、景区沿线绿地逐段检查,清除杂草、枯枝、落叶和积存垃圾。
(2)补植缺株断垄。对缺株断垄、黄土裸露部位登记补植,选用适生苗木,提高成活率。
(3)加强养护防治。按季节开展修剪、施肥、浇灌等养护作业,监测防治苗木病虫害。
(4)修缮游园设施。检查游园广场座椅、护栏、健身器材等设施,损坏的进行维修,锈蚀的进行更换。
(5)查处毁绿行为。依法查处占用绿地、踩踏草坪、私伐树木、攀折花木等行为。
(6)提升节点景观。在景区出入口、路口节点布置时令花卉,提升景观效果。
2.工作标准
(1)绿地整洁,无积存垃圾、无成片杂草、无明显裸露黄土。
(2)苗木长势正常,无大面积病虫害和枯死现象。
(3)园林设施完好可用,无破损、无安全隐患。
(4)行道树修剪及时,不遮挡信号灯、路灯和标识牌。
(5)无侵占绿地、损坏树木行为。
3.责任分工
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园林绿化整治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
配合单位:云兴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园林绿化整治的组织实施,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县市政公用中心(园林绿化办公室)负责城市公园、广场、道路绿地的日常养护管理和监督检查;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林地管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相应的行政执法工作。
(五)停车秩序整治行动
1.工作内容
(1)整治违法停车。以严管路段、景区周边和主干道为重点,查处占用车行道、人行道、盲道、消防通道停放,以及路口违停、逆向停车、双排停放等行为;节日和夜间加密巡查,现场劝离与处罚相结合。
(2)规范非机动车(含共享电动车)停放秩序,科学设置停放区域,加强日常巡查和调度。
(3)深入清理“僵尸车”。开展拉网式排查,对长期停放、无人使用、车身破损、占用公共车位及道路的“僵尸车”,督促车主限期移离,逾期未处置的依法统一拖移至指定停放场地,并建立台账、销号管理。
(4)重点整治车辆驻停路边随车售卖、占道摆摊等“以车为店”违法行为。
(5)规范管理停车场车位设置及有序停放。
2.工作标准
(1)车辆按位停放、朝向一致,无占用盲道、堵塞消防通道现象。
(2)“僵尸车”动态清零,无长期占用公共车位现象。
(3)非机动车(含共享电动车)停放整齐有序,无占用盲道、堵塞消防通道现象;共享电动车停放规范、调度及时。
3.责任分工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城市道路停车泊位的施划和停车秩序管理。
配合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整治“以车为店”违法行为。
(六)沿街公共设施整治行动
1.工作内容
(1)摸底登记。对路灯杆、电箱、通信箱、公交站亭、站牌、路名牌、护栏、座椅、宣传栏等沿街设施逐项登记,查明权属单位,建立台账。
(2)集中整治。组织权属单位检查自有设施,破损的修复、锈蚀的除锈涂装、脏污的清洗保洁、乱贴乱画的清除;无主废弃设施统一清理拆除。
(3)常态管护。权属单位建立定期巡检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属地加强日常监督,及时处理设施损坏问题。
2.工作标准
(1)沿街设施整洁完好、功能正常,无大面积破损锈蚀和脏污。
(2)设施权属清晰,管护责任落实,无长期无人管护现象。
(3)无主设施全面清理处置,城市公共空间有序、美观。
3.责任分工
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沿街公共服务设施整治的统筹协调。
配合单位:云兴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范围内沿街公共服务设施整治的组织实施和无主设施清理;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道路名牌维护管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交通护栏、交通信号灯等设施维护管理;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负责督促相关企业治理架空通信线缆;县市政公用中心负责主次干道沿线花坛维护管理;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公交站亭、站牌管理维护;中国移动左云分公司、中国联通左云分公司、中国电信左云分公司负责各自所属通信信号箱、光交箱、铁塔等设施的排查整治、破损更换和日常维护;县供电公司负责所属电力设施(配电箱、变压器等)的外观维护;其他设施按照“谁家设施谁负责”原则,由权属单位落实具体整治任务。
(七)城市围挡精细化治理攻坚行动
1.工作内容
(1)全面清查。对在建工地、拆迁地块、闲置地块和道路两侧围挡逐一登记,掌握设置单位、用途和现状。
(2)分类处理。已完工或失去作用的限期拆除;破损、倾斜、褪色的督促修复翻新;确需保留的统一高度样式,围挡内外不得堆放物料、积存垃圾。
(3)长效管理。实行围挡设置登记和定期检查制度,新开工地围挡先审批后设置,超期围挡及时处理。
2.工作标准
(1)围挡设置规范、完整牢固,无破损歪斜、无脏乱斑驳。
(2)围挡不占车行道、人行道,不遮挡通行视线。
(3)围挡内外干净,无积存垃圾、无乱堆乱放。
3.责任分工
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相应的行政执法工作。
配合单位:云兴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范围内拆迁地块围挡的设置和维护管理,负责已纳入政府储备库土地围挡的设置和管理;各围挡设置单位按照“谁设置、谁负责”原则落实具体整治任务。
(八)环境污染治理行动
1.工作内容
(1)加强垃圾处置监管。查处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和生活垃圾行为,规范垃圾收运处置。
(2)控制扬尘污染。施工工地落实围挡、覆盖、冲洗、洒水等防尘措施;增加主次干道机扫洒水频次。
(3)治理油烟异味。检查餐饮门店油烟净化设施安装使用情况,对未安装的限期整改;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异味问题。
(4)规范污水排放。查处沿街商户、餐饮摊点污水乱排行为,督促接入污水管网。
2.工作标准
(1)无违法倾倒垃圾行为,垃圾全部进入规范处置渠道。
(2)餐饮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无群众反映强烈的异味问题。
(3)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落实到位。
(4)无沿街直排污水现象。
3.责任分工
牵头单位: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左云分局,负责全域环境污染治理工作。
配合单位:云兴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环境污染治理的组织实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垃圾治理、城市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并指导施工工地扬尘管控。
(九)违法建设整治行动
1.工作内容
(1)排查登记。对城区主次干道、居民小区、公共场地的违法建设逐一排查登记,建立台账,明确处置意见。
(2)拆除治理。先行拆除临街私搭乱建的棚、伞、架、围栏和私设地桩地锁;对擅自扩建、侵占公共空间的依法查处、恢复原状。
(3)查处新增。加强日常巡查,发现新增违法建设及时制止、依法拆除。
2.工作标准
(1)无成片新增违法建设,新增的及时发现、及时拆除。
(2)临街和公共区域私搭乱建基本拆除。
(3)占用公共空间、绿地和消防通道的违法建设清理完毕。
3.责任分工
牵头单位: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违法建设的认定,出具认定意见,做好问题线索移交。
配合单位:云兴镇人民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本领域内的行政执法工作。
(十)城市立面维护行动
1.工作内容
(1)整治户外广告。登记检查户外广告、楼顶广告、墙体广告,未经批准、破损陈旧、存在安全隐患的依法拆除,规范新设广告审批。
(2)管理门店招牌。推行一店一牌,纠正一店多牌、高低不一现象,督促商户维修更换破损招牌。
(3)修缮建筑立面。对主次干道两侧建筑外墙污损、脱落、渗水问题,督促产权单位清洗修缮。
(4)清理乱贴乱画。清除建筑物、公共设施上的乱贴乱画和喷涂广告,落实日常巡查清理。
(5)整治高空杂物。清理建筑物窗外吊挂物品和违规管线。
2.工作标准
(1)沿街建筑立面干净,无大面积污损脱落。
(2)广告招牌设置规范、整洁完好,无破损陈旧广告。
(3)无成片乱贴乱画、喷涂广告。
(4)无高空悬挂杂物和违规管线。
3.责任分工
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城市立面维护、广告招牌整治、乱象执法管控。
配合单位:云兴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城市立面维护的组织实施。
县级自选三项特色提升行动:
(一)小区环境整治行动
1.工作内容
(1)整治小区环境卫生。全面清理居民小区楼道、地下室、楼顶平台、绿化带、停车位等区域的积存垃圾、杂物、废弃家具、卫生死角,常态化开展保洁消杀,杜绝垃圾滞留、杂物乱堆现象。
(2)规范小区秩序管理。集中整治小区内私搭乱建、侵占公共绿地、楼道堆物、飞线充电、占道停车等违规行为;清理小区内违规户外广告、乱贴乱画、橱窗乱象。
(3)完善小区配套设施。排查修复小区破损路面、楼道门窗、照明设施、健身器材、安防设施,维修更换破损井盖、排水设施,疏通小区雨污管网,督促物业定期清掏化粪池、及时清运粪渣、疏通排污管道,消除积水、污水外溢、设施破损等安全隐患。
(4)提升小区绿化品质。清理小区绿化带杂草、枯枝、死苗,补植缺株苗木,规整绿植造型,整治绿地内种菜、堆物、私设围栏等问题,优化小区生态景观。
(5)规范垃圾分类及清运。督促物业落实垃圾分类主体责任,规范垃圾桶摆放、清洗消杀,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无外溢、无异味,完善小区垃圾收运体系。
2.工作标准
(1)小区全域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无积存垃圾、无杂物乱堆乱放,楼道畅通无阻,公共区域保洁常态化。
(2)小区无私搭乱建、无侵占绿地、无飞线充电,车辆停放有序,公共秩序规范良好。
(3)小区各类公共设施完好可用、运行正常,无破损、无安全隐患,排水通畅、无积水内涝问题。
(4)小区绿化规整美观,无黄土裸露、无成片杂草,绿植长势良好,景观整洁有序。
(5)垃圾分类规范、收运及时,垃圾点位干净无异味,公共区域无乱贴乱画、违规广告。
3.责任分工
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统筹小区环境整治工作,督促物业落实主体责任,开展业务指导、质量考核和问题督办。
配合单位:云兴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小区日常巡查、问题排查、群众宣传和整改督导;各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全面落实小区保洁、设施管护、绿化养护、秩序管理等日常工作。
(二)机关办公区美化整治行动
1.工作内容
(1)整治环境卫生。清扫办公楼内外和院落,清理积存垃圾和卫生死角。
(2)规范标识设置。整理院内和楼内标识标牌、公示栏,破损的更换、多余的拆除,摆放整齐规范。
(3)维护设施设备。检修办公楼内外照明、门窗、墙面等设施,损坏的及时维修。
(4)加强秩序管理。规范院内车辆停放,清理楼道堆物。
2.工作标准
(1)办公楼内外、院落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
(2)标识标牌设置规范、摆放有序。
(3)设施完好可用,车辆停放整齐。
3.责任分工
牵头单位:各机关事业单位、县属国有企业,负责本单位办公区域整治,落实门前和院落卫生责任,定期自查整改。
配合单位: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配合、督导各单位落实工作;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检查,通报整治情况。
(三)蒿草杂草清理专项整治行动
1.工作内容
(1)落实清理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和权属管理划分责任区,逐区域明确清理责任单位。
(2)组织全面清理。对道路边、绿化带、空闲地、河道边、村庄周边的蒿草杂草集中割除,做到割净、清运,不留残株。
(3)防止清理反弹。对清理过的区域定期检查,发现新生长蒿草及时再清理。
(4)加密重点区域。对居民小区、学校医院周边、公园广场等群众活动频繁区域增加清理频次。
(5)确保作业安全。割除作业注意人身安全,不焚烧、不污染环境,清运处置规范。
(6)加强宣传发动。向群众宣传蒿草过敏防治知识,引导单位、商户、居民自扫门前、自清自管。
2.工作标准
(1)责任区内无成片蒿草、无开花植株。
(2)清理及时、清运干净,无二次堆放。
(3)过敏季期间持续巡查,随长随清。
(4)作业安全规范,无焚烧行为。
3.责任分工
牵头单位:云兴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无主空地、城中村、老旧小区等属地管理区域的全面清理、巡查、管控。
配合单位:县市政公用中心负责城区公共区域和闲置空地、公园广场、绿化带和环卫责任区内的清理;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负责林地、林缘蒿草清理;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清理;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公路用地范围内的清理。
五、实施步骤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攻坚行动分四个阶段推进,先排查摸底、再集中整治、后巩固提升。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6年9月10日—9月20日)
印发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议,部署整治任务。各责任单位对照方案对责任区域全面排查,将发现的问题登记建档,明确整改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6年9月21日—11月14日)
各责任单位按台账逐项整治,完成一项、销号一项。整治难度大、群众反映多的问题,由领导组办公室挂牌督办。每月调度一次整治进展,通报各单位情况。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11月15日—11月24日)
对已整治点位和区域组织复查,发现反弹的及时返工整改;对景区周边、示范街区等重点部位逐项核验,查漏补缺。
(四)验收总结阶段(2026年11月25日—11月30日)
检查验收各单位整治任务完成情况,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指出不足,将整治期间形成的好做法固化为制度,转入常态运行。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提升百日攻坚行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靠前指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压实工作责任。建立“任务分解到岗、责任明确到人”工作机制,各单位要对照方案要求,制定完善本部门、本辖区具体实施方案并推动落实。
(三)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日调度、周点评、月通报”工作机制。每日收集信息、定时调度;每周集中会议点评,通报工作进展,对各工作组、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点评,研究解决问题;每月底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并印发通报。各工作组每日报送工作动态,每周报送工作小结。
(四)加强宣传引导。县委宣传部组织新闻媒体加强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提升百日攻坚行动的宣传报道,依托报纸、电视节目、户外大屏及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整治行动与相关法律法规,曝光典型案例和突出问题,宣传整治成效,引导居民群众关注、支持、参与。
(五)强化社会监督。领导组办公室统一设置曝光台、“随手拍”、举报电话等渠道,受理群众举报,接受社会监督。
(六)注重长效管理。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在整治过程中注重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城市环境长效管理机制,落实常态化巡查、定点管控制度,实现从突击整治向常态管理转变、从粗放管理向精细管理转变,巩固和扩大百日攻坚行动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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