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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6-09-11 10:50
标题: 【文解】关于《左云县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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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解】关于《左云县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6-09-11 10:50 来源:左云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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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与政策依据

(一)制定目的

为满足城镇适龄儿童就近接受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解决配套幼儿园规划滞后、建设不达标、移交不及时、用途不规范等问题,实现“幼有所育”。

(二)核心政策依据

1、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2、国家及省市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9〕3号)、《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及山西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山西省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等相关配套政策文件。

二、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分类施策、长效监管”原则,聚焦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关键环节,优先举办公办幼儿园或规范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提升学前教育普惠性资源供给能力与服务品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实现“规划有保障、建设达标准、移交无拖延、办园显公益”,确保配套幼儿园布局科学、设施齐全、管理规范,逐步提高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覆盖率,让适龄幼儿就近享受高质量公益普惠学前教育服务。

三、部门职责分工

由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县长牵头统筹,多部门联动协同推进:

1、县教育体育局:牵头编制幼儿园建设布局专项规划,制定千人指标与建筑面积双指标起配标准;审核配套幼儿园施工图,指导规范设计与建设;接收验收合格的配套幼儿园并统筹办园用途。

2、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保障幼儿园建设用地,将配套建设要求作为刚性规划条件,在土地划拨/招拍挂条件中明确班型、建设规模等控制要求,严禁随意更改规划和用地性质。

3、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依据规划文件核发施工许可证,确保配套幼儿园与小区同步建设、同步推进。

4、开发建设单位:按规定提交施工图,组织配套幼儿园竣工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完成移交。

四、核心建设与管理要求

(一)建设与验收

1、配套幼儿园必须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完成移交,同步移交前期手续、竣工图纸等档案资料。

2、未配建幼儿园的已建成小区,需科学规划布点,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推动配套幼儿园补足配齐。

(二)移交与办园用途

1、配套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由县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优先举办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优先满足本小区适龄幼儿入园需求。

2、严禁擅自拆改、闲置园舍,严禁以出租、出售、转让、抵押等方式改变学前教育用途;划拨土地建设的幼儿园必须为公办园,出让土地建设的可举办公办或普惠性民办园。

(三)征收与改造管理

因城市改造、规划调整需征收/占用配套幼儿园的,按“先建后拆”原则就近/易地建设规模相当的幼儿园,不得中断保育教育工作。

五、组织保障措施

1、强化部门协同:各部门按环节明确责任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2、完善工作机制:制定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建立联审联管、应急反应机制,实现全过程规范化管理。

3、加强监督问责:建立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和问责机制,对闲置、改作他用等问题依法依规责令整改,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解读单位:左云县教育体育局

咨询电话:03523952817

咨询地址:左云县林河南路原左云育才学校西侧约7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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