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左云县开展被征地农民社保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
《左云县开展被征地农民社保整改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左云县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左云县开展被征地农民社保整改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省委巡视整改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整改,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根据市纪委对被征地农民社保整改工作提出的建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整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认真落实市纪委督查省委巡视整改关于被征地农民社保工作安排,扎实抓好整改工作,确保全面完成整改任务,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二、整改措施
1.组织领导
成立左云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以及民社局、规自局、财政局、税务局、社保中心及各乡镇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社局,主要负责政策的解读指导、对接相关单位业务办理。
2.明确范围
2019年以前左云县被征地养老保险项目16个,按照被征地亩数,涉及被征地农民人数约1616余人。
3.目标任务
对照项目台账,根据资金筹集、用地指标、用地政策等情况,实行销号管理制度,落实一块销号一块,总体目标是2025年9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完成整改,
4.职责分工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由县政府统一领导,各相关单位抓好落实。
规自部门负责征地方面政策解释和提供征地国土征地公告等文件,协调财政部门及时、足额将征地补偿和社会保障费用存入财政专用账户。
财政部门负责专户失地保障资金的跟踪查询,确保征地项目补偿资金、社保资金落实到位。
民社部门负责被征地农民社保政策业务宣传解读,指导乡镇、村委会社保业务具体经办。被征地农民名单确定和保障资金到位后,及时办理相关业务手续,确保被征地农民按时享受社会保障待遇。
各乡镇负责人员界定、政策解释、监督,指导村委会按照规定程序产生被征地农民人员名单;村级负责厘清每一块用地面积、应保人数,收集整理档案材料,核实本村被征地农民身份,准确区分人员类型,上报被征地农民名单及配合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业务经办。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各乡镇、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十二届省委第五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要求,确保巡视整改工作整改到位。
2.落实责任担当,扎实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各乡镇、各村委会是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产生被征地农民名单的责任主体,应切实做好群众工作,严格按照规范程序,产生上报被征地农民名单。各业务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征地政策的规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通力配合,做好政策宣传、业务指导、手续经办、监督促进等工作,确保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3.把握时间节点,有序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①调查摸底阶段(2025年4月30日前)
摸清2019年以前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底数,全面了解掌握失地农民具体信息。
②整改推进阶段(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摸清2019年以前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底数,在资金到位、保障对象名单确定的基础上为被征地农民办理参保手续、个人账户管理及养老保险待遇计发。
③总结提升阶段(2025年9月30日前)
2025年9月底前完成所有被征地项目的参保和发放工作,即为年满60周岁的被征地农民和被征地农民已故人员发放养老保险金。
4.严肃督查问责,确保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取得实效。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整改工作督导机制和通报、约谈机制,对发生征地的村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巡视整改要求不到位、敷衍应付、弄虚整改的要予以责任追究。
附件:左云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左云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于海滨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张志宏 政府副县长
组 员:尉 涛 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常务副局长
陆生宝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常务副局长
张 林 县财政局局长
刘永红 县税务局局长
赵福利 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主任
裴利生 云兴镇镇长
孙见广 三屯乡乡长
昝忠江 管家堡乡长
郭建瑜 鹊儿山镇镇长
李慧武 张家场乡乡长
贺 佳 店湾镇镇长
杜明旺 马道头乡乡长
王权宏 小京庄乡乡长
办公室主任尉涛兼任、副主任赵福利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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