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左云县住建局预(决)算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承担规范全县城乡建设管理秩序和住房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城乡规划和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管理、住房建设和住房保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全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和房产发展的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全县城乡建设和住房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拟定全县城乡建设和住房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监督执行。
2、指导全县城镇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县城镇体系规划,负责省、市和县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的选址,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指导和管理城镇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城市建设档案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县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
4、承担指导全县城市建设的责任。研究拟定全县城市建设的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县城市建设项目的审查报批工作,参与全县城市防洪的有关工作。
5、负责规范和指导全县村镇建设责任,拟定全县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县小城镇、村庄基础设施和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负责全县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县重点村镇建设工作,指导全县村镇房屋产权产籍的管理工作。
6、承担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定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全县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7、承担推进全县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负责制定全县房屋建筑规划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建设工程的抗震技术标准,规定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节约用水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型材料的推广应用。
8、开展城乡建设方面的国内、省内、市内交流与合作。
9、承担推进全县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全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等责任。
10、负责组织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规划区内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开发区等特定区域内的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修编、调整、补充;组织和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修编、调整、补充专项规划;负责审核上报城市规划区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城镇体系规划、总体规划;负责审批乡镇规划、村庄规划;负责审核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参与城市规划区内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并组织规划设计招标、方案评审。
11、负责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选址布局、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负责规划区内各类建筑物、构筑物、户外广告设置、外立面装修、灯饰、雕塑、城市家倶以及城市规划区内和行政区域内跨县区的重要基础设施和公用配套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核发“一书两证”;负责组织和审核城市规划区内的村镇规划,依法对村镇实施规划管理,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指导全县行政辖区内村镇规划。
12、负责建设工程现场放、验线管理;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条件予以核实,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证》;负责组织检查城市规划区内单位和个人执行城乡规划的情况,并依法查处和纠正和各类审批后(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至竣工验收阶段的违法建设和越权审批等行为。负责纠正违反城乡规划法规、规章的行为,受理行政复议,组织规划听证等工作。
13、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城乡规划、测绘的年度计划制定和管理。负责城乡规划设计、城乡勘察测绘、城市雕塑的行业管理(含资质审查),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各比例尺的地形图测绘工作和地形图一图多用的测绘及协调工作;根据城乡规划的需要,安排城市规划区城乡勘测任务,审查城乡勘测报告、成果、成图,监督检查勘测成果资料的归口管理等工作。
14、负责城市规划档案的收集、编制、保存、整理、查询及管网的普查、跟踪管理等工作。
15、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和风景名胜区的保护、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道路绿化建设与日常绿化管理。
16、根据我县建成区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市政设施、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供热、供气、给排水、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的近期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发展,参与各项市政工程项目规划的编制和建设方案的讨论审定以及市政公用设施工程的验收接管。
17、对建成区道路、路牌、路灯、桥涵、排水等市政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市政设施建设档案的接收、收集、整理、保管;负责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和审批工作;负责城市经营性停车设施行业的管理。
18、依法对全县市容环境卫生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对建成区市容和环境卫生执法的监督和管理。
19、负责建成区供热、供气、给排水等公用事业的行政管理工作。
20、负责全县市政管理、城市县容县貌和环境卫生管理监察人员和执法队伍的业务培训及职责道德、法律、法规教育;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21、参与对全县重点工程建设的协调、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22、负责全县建筑行业劳动保险工作。负责城市维护费的使用、监督管理工作。
23、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共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内设办公室、财务人事科、档案室、工程技术科、安全检查科、设计室、质量监督站、规划管理所、村镇建设管理站、测绘所、墙体改革节能办公室、工程招标办公室。
下辖房产管理所、公用事业管理中心、园林管理中心。
二、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决算的单位:左云县住建局本级
(二)人员情况
2016年度人员决算数与2015年度相比减少1人。
(三)收支情况
1、收入情况。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 48488632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82513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90000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 34257966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减少100%。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和 2015 相比减少了57.49%。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6年 12 月 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4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其他用车43辆。
三、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预算的单位:左云县住建局本级;
(二)人员情况
2017年人员预算数与2016年相比不变。
(三)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财政拨款 17592100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7592100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与 2016 年持平。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共 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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