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信息分类: 征地信息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5-05-22 10:40
标题: 左云县人民政府公告
文号:
时效:

左云县人民政府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22 10:40 来源:左云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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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为了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土地,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合理利用土地,左云县人民政府决定将古城内部分国有土地(四至:南至东街、北至府街、西至太平楼、东至土八巷)使用权收回用于城市更新,收回四至坐标附后。

附件1:左云县古城内部分地块收回范围坐标表.xlsx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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