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云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
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于2024年10月21日以晋政地字〔2024〕535号文同意征收大同市左云县三屯乡移民新街村、刘家窑村1个乡镇2个行政村集体农用地1.3791公顷(其中林地1.0586公顷、其他农用地0.0005公顷、草地0.3200公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31条的有关规定将征收土地方案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用途:
左云县49MW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能源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大同市左云县三屯乡移民新街村、刘家窑村。
三、被征地村地类及面积:
移民新街村:林地0.0400公顷、草地0.1200公顷。
刘家窑村:林地1.0186公顷、其它农用地0.0005公顷、草地0.2000公顷。
四、征地补偿综合标准
被征地单位 |
地类 |
面积(公顷) |
区片地价 (万元/公顷) |
倍数 |
金额(万元) |
移民新街村 |
林地 |
0.0400 |
25.1640 |
1 |
1.0066 |
草地 |
0.1200 |
25.1640 |
1 |
3.0197 |
|
刘家窑村
|
林地 |
1.0186 |
25.1640 |
1 |
25.6321 |
草地 |
0.0005 |
25.1640 |
1 |
5.0328 |
|
其它农用地 |
0.2000 |
25.1640 |
1 |
0.0125 |
|
合计 |
|
1.3791 |
|
|
34.7037 |
五、农业人员安置途径为:
货币补偿、养老保险补偿。
六、被征地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人、使用权人和地上附着物等建(构)筑物的所有权人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节假日顺延),持有关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村委会办理登记手续,请相互转告。
七、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八、根据《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如对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左云县49MW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晋政地字〔2024〕535号)不服,可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山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左云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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