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解】关于印发《左云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
1.1编制目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规范左云县气象灾害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推进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科学、有序、高效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山西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大同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等,制定本预案。
1.3编制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人为本,科学减灾,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强化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增强全民气象灾害防御意识,提升公众自救互救技能,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应急联动机制,强化灾前防御和风险防控,充分发挥气象监测、预报、预警、风险评估和科普宣传等工作在减轻风险中的作用。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灾害发生地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内气象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根据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对气象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实施分级管理、属地负责。
分类应对,联动处置。按灾种分类施行气象灾害应急措施,并与防汛抗旱、地质灾害等预案衔接,实现联动处置。各级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加强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共同做好气象灾害应对工作。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1.4应急组织指挥体系
县政府成立左云县气象灾害应急组织指挥部(简称“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应急组织指挥部包括指挥长、副指挥长和专项工作组。
指挥长:由分管气象工作的副县长担任。
副总指挥:由县政府办协管副主任、县气象局局长、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局长、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左云县人民武装部军事科参谋、武警左云中队中队长担任。
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左云县气象局,办公室主任由左云县气象局局长兼任。
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气象局、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左云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政公用中心、县卫生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左云公路段、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人民武装部、武警左云中队、国网左云供电公司、各保险公司等单位。
2.1预警分级
根据左云县气象灾害的危害性、事态的紧急程度、采取的响应措施以及可能造成的影响等实际情况,气象灾害的各类详细预警等级如下。
2.1.1暴雪预警
暴雪预警按照影响范围和程度,自低到高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四级。
暴雪蓝色: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
暴雪黄色: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
暴雪橙色: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或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
暴雪红色: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
2.1.2暴雨预警
暴雨预警按照影响范围和程度,自低到高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四级。
暴雨蓝色:1.预计未来12小时内将有最大雨强30毫米/小时以上的短时强降水;或过去6小时已经出现最大雨强20毫米/小时以上的短时强降水,且未来6小时内还会有最大雨强20毫米/小时以上的短时强降水。2.预计未来24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过去12小时降雨量已达30毫米以上,且未来12小时还将有20毫米以上的降雨。
暴雨黄色:1.预计未来12小时内将有最大雨强40毫米/小时以上的短时强降水;或过去6小时已经出现最大雨强30毫米/小时以上的短时强降水,且未来6小时内还会有最大雨强20毫米/小时以上的短时强降水。2.预计未来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60毫米以上;或过去6小时降雨量已达40毫米以上,且未来6小时还将有20毫米以上的降水。3.预计未来24小时内降雨量将达80毫米以上;或过去12小时已达50毫米以上,且未来12小时还将有30毫米以上的降水。
暴雨橙色:1.预计未来6小时内将有最大雨强50毫米/小时以上的短时强降水;或过去3小时已经出现最大雨强40毫米/小时以上的短时强降水,且未来3小时内还会有最大雨强20毫米/小时以上的短时强降水。2.预计未来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80毫米以上;或过去3小时已达50毫米以上,且未来3小时还将有30毫米以上的降水。3.预计未来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过去6小时已达50毫米以上,且未来6小时还将有50毫米以上的降水。
暴雨红色:1.预计未来6小时内将有最大雨强70毫米/小时以上的短时强降水;或过去3小时已经出现最大雨强60毫米/小时以上的短时强降水,且未来3小时内还会有最大雨强20毫米/小时以上的短时强降水。2.预计未来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过去3小时已达50毫米以上,且未来3小时还将有50毫米以上的降水。3.预计未来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30毫米以上;或过去6小时已达100毫米以上,且未来6小时还将有30毫米以上的降水。
2.1.3干旱预警
干旱预警按照影响范围和程度,自低到高分别以橙色和红色表示二级。
干旱橙色:预计未来一周综合气象干旱指数达到重旱(气象干旱为25~50年一遇);或某一县(区)有40%以上的农作物受旱。
干旱红色:预计未来一周综合气象干旱指数达到特旱(气象干旱为50年以上一遇);或某一县(区)有60%以上的农作物受旱。
2.1.4大风预警
大风预警按照影响范围和程度,自低到高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四级。
大风蓝色:24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者阵风7级以上;或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者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
大风黄色:12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者阵风9级以上;或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者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
大风橙色:6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者阵风11级以上;或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者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
大风红色:6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阵风13级以上;或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12级以上,或者阵风13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2.1.5雷暴大风预警
雷暴大风预警按照影响范围和程度,自低到高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四级。
雷暴大风蓝色:未来6小时内将出现雷暴大风天气,阵风风力达7级以上或有较强雷电;或者已经出现雷暴大风天气,阵风风力已达7级或已出现较强雷电,且可能持续。。
雷暴大风黄色:未来6小时内将出现雷暴大风天气,阵风风力达8级以上或有强雷电;或者已经出现雷暴大风天气,阵风风力已达8-9级或已出现强雷电,且可能持续。
雷暴大风橙色:未来3小时内将出现雷暴大风或龙卷天气,阵风风力达10级以上并可能伴有强雷电;或者已经出现雷暴大风天气或龙卷天气,阵风风力已达10-11级,且可能持续。
雷暴大风红色:未来3小时内将出现雷暴大风或龙卷天气,阵风风力达12级以上并可能伴有强雷电;或者已经出现雷暴大风或龙卷天气,阵风风力已达12级以上,且可能持续。
2.1.6寒潮预警
寒潮预警按照影响范围和程度,自低到高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四级。
寒潮蓝色:48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8℃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或已经下降8℃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
寒潮黄色:48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10℃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或已经下降10℃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
寒潮橙色:48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12℃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或已经下降12℃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
寒潮红色:48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16℃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或已经下降16℃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
2.1.7霜冻预警
霜冻预警按照影响范围和程度,自低到高分别以蓝色、黄色和橙色表示三级。
霜冻蓝色:48小时内地面最低温度将要下降到0℃以下,对农业将产生影响;或已经降到0℃以下,对农业已经产生影响,并可能持续。
霜冻蓝黄色:24小时内地面最低温度将要下降到-3℃以下,对农业将产生严重影响;或已经降到-3℃以下,对农业已经产生严重影响,并可能持续。
霜冻橙色:24小时内地面最低温度将要下降到-5℃以下,对农业将产生严重影响;或已经降到-5℃以下,对农业已经产生严重影响,并将持续。
2.1.8冰雹预警
冰雹预警按照影响范围和程度,自低到高分别以橙色和红色表示二级。
冰雹橙色:6小时内可能出现冰雹天气,并可能造成雹灾。
冰雹红色:未来2小时内出现大冰雹,可能性极大,并可能造成重雹灾。
2.1.9高温预警
高温预警按照影响范围和程度,自低到高分别以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三级。
高温黄色:连续三天日最高气温将在35℃以上。
高温橙色: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至37℃以上。
高温红色: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至40℃以上。
2.1.10沙尘预警
沙尘预警按照影响范围和程度,自低到高分别以蓝色、黄色和橙色表示三级。
沙尘黄色:12小时内可能出现沙尘暴天气(能见度小于1000米);或已经出现沙尘暴天气并可能持续。
沙尘橙色:6小时内可能出现强沙尘暴天气(能见度小于500米);或已经出现强沙尘暴天气并可能持续。
沙尘红色:6小时内可能出现特强沙尘暴天气(能见度小于50米);或已经出现特强沙尘暴天气并可能持续。
2.1.11大雾预警
大雾预警按照影响范围和程度,自低到高分别以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三级。
大雾黄色:24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雾;或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大于等于200米的雾并将持续。
大雾橙色:6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的雾;或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大于等于50米的雾并将持续。
大雾红色:2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米的雾;或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50米的雾并将持续。
2.1.12霾预警
霾预警按照影响范围和程度,自低到高分别以黄色和橙色表示二级。
霾黄色:预计未来24小时内将出现中度霾;或实况已出现中度霾并将持续。((1)能见度小于3000米且相对湿度小于80%的霾。(2)能见度小于3000米且相对湿度大于等于80%,PM2.5浓度大于115微克/立方米且小于等于150微克/立方米。(3)能见度小于5000米,PM2.5浓度大于150微克/立方米且小于等于250微克/立方米。)
霾橙色:预计未来24小时内将出现重度霾;或实况已出现重度霾并将持续。((1)能见度小于2000米且相对湿度小于80%的霾。(2)能见度小于2000米且相对湿度大于等于80%,PM2.5浓度大于150微克/立方米且小于等于250微克/立方米。(3)能见度小于5000米,PM2.5浓度大于250微克/立方米且小于等于500微克/立方米。)。
2.1.13道路结冰预警
道路结冰预警按照影响范围和程度,自低到高分别以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三级。
道路结冰黄色:当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降水,24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影响的道路结冰。
道路结冰橙色:当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降水,24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较大影响的道路结冰。
道路结冰红色:当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降水,12小时内可能出现或者已经出现对交通有很大影响的道路结冰。
2.1.14电线积冰预警
电线积冰预警按照影响范围和程度,自低到高分别以黄色和橙色表示二级。
道路结冰黄色:出现降雪、雾凇、雨凇等天气后遇低温出现电线积冰,预计未来24小时仍将持续。
道路结冰橙色:出现降雪、雾凇、雨凇等天气后遇低温出现严重电线积冰,预计未来24小时仍将持续,可能对电网有影响。
2.1.15持续低温预警
持续低温预警按照影响范围和程度,自低到高分别以蓝色和黄色表示二级。
持续低温蓝色:过去24小时出现平均气温或最低气温较常年同期(最新气候平均值)偏低5℃以上的持续低温天气,预计未来48小时上述地区平均气温或最低气温持续偏低5℃以上。
持续低温黄色:过去72小时出现平均气温或最低气温较常年同期(最新气候平均值)偏低5℃以上的持续低温天气,预计未来48小时上述地区平均气温或最低气温持续偏低5℃以上。
2.2发布预警
全县建设完善预警信息快速传输通道。县气象、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水利、农业农村、文旅等部门应通过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及其他渠道及时向公众发布气象灾害及其衍生灾害预警或提醒信息,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本行业内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再传播工作。
广播、电视、网站、报刊、新媒体等媒体和通信运营企业应与县气象主管机构建立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获取机制和预警信息快速发布渠道,准确、及时、无偿向社会播发或者刊登实时预警信息。
2.3预警行动
启动应急响应后,参与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市指挥部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通信畅通,并及时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送相关信息。启动Ⅰ级和Ⅱ级应急响应后,各单位在24小时值班基础上实行领导干部带班。
县指挥部办公室统一负责气象灾害信息对外发布。气象灾害信息的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收集分析舆情,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宣传报道及舆论引导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快监测系统建设,优化加密观测网络,提高对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综合监测能力。县气象局要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预测预报体系,加强对灾害性天气事件的会商分析,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预报和趋势预测。
预报有气象灾害或已监测到气象灾害并将持续的,县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向县指挥部报告,同时以短信、微信等方式向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通报。各成员单位做好分类处置和应急响应工作。发生气象灾害的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核实上报灾害信息,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工作机制,分析和梳理本部门、本行业、本领域分灾种气象灾害风险,明确分灾种气象灾害风险防控措施。预计有气象灾害影响或已经出现气象灾害时,要及时分析研判灾害风险,针对灾害风险指导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县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监测、预报、预警情况和各成员单位防范应对意见,及时组织会商,综合分析研判暴雪、低温灾害影响范围和程度,提出启动应急响应建议并报县指挥部。县指挥部根据建议研究决定启动应急响应级别。
应急联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建立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应急联动机制,监督、指导相关行业、领域开展气象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本行政区域内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应急联动机制,开展气象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3.1应急响应
3.1.1暴雪、低温灾害应急响应
3.1.1.1暴雪、低温灾害应急机制
暴雪、低温灾害由县指挥部组织应对,县指挥部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组织指挥、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全县暴雪、低温防范应对和应急处置工作。
3.1.1.2暴雪、低温应急事件分级
暴雪、低温应急事件按照影响范围和程度,分为一般(IV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I级)四级。当达到或预计将达到事件分级启动标准时,根据气象部门建议,县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会商研判后提出应急响应建议,由县指挥部决定是否启动或调整应急响应。启动应急响应后,指挥部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分级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行动。
如果暴雪灾害应急事件影响范围为2个及以下乡镇,经研判后可不启动市级应急响应,由县指挥部办公室指导相关指挥部开展应急响应工作。
3.1.1.3暴雪、低温灾害应急响应行动
1.Ⅳ级响应
Ⅳ级应急响应命令由副指挥长(县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签署启动。
县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情况主持召开有关单位会商会议,提出应急防御工作意见。
各成员单位立即进入响应状态,按职责开展应急工作,有情况随时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县指挥部办公室收集、汇总气象灾害影响信息和应急处置情况并报告县指挥部。
2.Ⅲ级响应
Ⅲ级应急响应命令由副指挥长(县政府协管副主任)签署启动。
副指挥长组织有关单位召开会商会议,提出应急防御工作意见。
各成员单位立即进入响应状态,按职责开展应急工作,有情况随时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发现灾情,按照灾害报送时限规定,向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报送信息,同时报送县指挥部办公室。
县指挥部办公室收集、汇总气象灾害影响信息和应急处置情况,组织专家分析研判,提出应急处置建议。
3.Ⅱ级响应
Ⅱ级应急响应命令由县指挥部指挥长签署启动。
指挥长主持召开成员单位会商会议,确定防范重点、目标和对策建议,部署气象灾害防御抢险工作。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派出应急工作组,参与应急响应工作。必要时,请求上级部门提供技术支持。
各成员单位立即进入响应状态,按职责开展应急工作,每日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情况。发现灾情,按照灾害报送时限规定,向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报送信息,同时报送县指挥部办公室。
县指挥部办公室收集、汇总气象灾害影响信息和应急处置情况,组织专家分析研判,提出应急处置建议。
4.I级响应
I级应急响应命令经县长同意后,由县指挥部指挥长签署启动。
指挥长主持召开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会商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确定防范重点、目标和对策建议,部署气象灾害防御抢险工作。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派出应急工作组,在现场开展应急工作。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开展防御救灾工作。请求上级部门给予技术和人力、物力支援。
各成员单位立即进入响应状态,按职责开展应急工作,每日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情况。发现灾情,按照灾害报送时限规定,向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报送信息,同时报送县指挥部办公室。
县指挥部办公室收集、汇总气象灾害影响信息和应急处置情况,组织专家分析研判,提出应急处置建议,报告县指挥部和县委、县政府、大同市气象局。
3.1.2暴雨(洪涝)、干旱灾害应急响应
暴雨市级预警分四级,自低到高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气象干旱市级预警分两级,自低到高分别以橙色、红色表示。当发布暴雨气象灾害预警时,组织开展加密会商;当发布暴雨橙色及以上气象灾害预警时,开展面向县委、县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的叫应服务。按照《大同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暴雨(洪涝)、干旱灾害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预警种类、级别和影响程度组织开展防范应对和应急响应工作。县气象局做好暴雨、干旱等气象灾害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及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报送各类信息,开展递进式气象服务。
3.1.3强对流和大风灾害应急响应
雷暴大风、大风市级预警分四级,自低到高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冰雹县级预警分两级,自低到高分别以橙色、红色表示。当发布冰雹、雷暴大风、大风红色气象灾害预警时,视情况开展面向县委、县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的叫应服务。县气象局做好冰雹、雷暴大风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并及时面向县委、县政府报送各类信息,开展递进式气象服务。各成员单位和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不同种类气象灾害和不同预警级别建立相关灾害风险指标,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根据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时组织灾害风险研判,按照“属地应对、即时响应”的原则,按照职责即时开展本区域、本领域强对流和大风天气防范应对和应急响应工作。
3.1.4高温应急响应
高温县级预警分三级,自低到高分别以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当发布高温红色气象灾害预警时,视情况开展面向县委、县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的叫应服务。县气象局做好高温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并及时面向县委、县政府报送各类信息,开展递进式气象服务。各成员单位和各级人民政府根据高温预警级别建立相关风险指标,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根据高温预警信息及时组织灾害风险研判,按照职责开展本区域、本领域高温天气防范应对和应急响应工作。
3.1.5低能见度灾害应急响应
沙尘(暴)市级预警分四级,自低到高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大雾、霾县级预警分三级,自低到高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当发布大雾、霾和沙尘(暴)红色气象灾害预警时,视情况开展面向县委、县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的叫应服务。县气象局做好大雾、霾和沙尘暴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并及时面向市委、县政府报送各类信息,开展递进式气象服务。各成员单位和各级人民政府根据预警级别建立相关风险指标,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根据预警信息及时组织灾害风险研判,按照职责即时开展本区域、本领域大雾、霾和沙尘暴天气防范应对和应急响应工作。大雾、霾和沙尘暴引起的道路、铁路交通运输等事件,按照相关预案执行,由相关单位组织开展应急处置。
3.2应急处置
3.2.1现场处置
气象灾害现场应急处置由灾害发生地各级人民政府统一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启动Ⅱ级及以上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时,县指挥部可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协调现场处置工作,或派出工作组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置。
3.2.2应急响应终止条件
根据监测预报,经会商研判,气象灾害减弱或得到有效处置后,县指挥部办公室提出解除应急响应建议,县指挥部同意后,解除应急响应,并向成员单位发布。
县指挥部办公室要指导做好后续工作,有关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善后工作。
4.1后期工作
4.1.1善后处置
气象灾害应急处置结束后,有关单位指导事发地人民政府做好灾害救助和灾民安置、灾害现场清理等工作,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4.1.2影响评估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县指挥部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和事发地人民政府调查、统计气象灾害影响范围和程度,核实气象灾害所造成的损失情况,对应急处置情况进行评估并上报。
4.1.3应急总结
应急响应结束后,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灾害发生地应急指挥机构要及时对应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查找存在的不足、解决存在的问题、完善应急预案。
4.2应急保障
4.2.1保障措施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应对气象灾害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做好安全保卫、交通运输、医疗卫生、通信保障等工作,确保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4.2.2应急队伍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气象灾害现场应急救援工作。要根据需要,组织引导预备役部队、民兵、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社会资源组建各类群众性的应急救援队伍,对突发性的气象灾害进行先期处置。开展应急工作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要求,做好必要的应急安全防护。
4.2.3应急经费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需要安排专项资金,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提供经费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单位根据气象灾害防御能力提升需要,为气象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制定和气象灾害风险隐患整治提供经费保障,加大气象防灾减灾基础能力建设投入,主动防范化解气象灾害风险。
4.2.4应急装备物资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气象灾害应急救援和减灾等方面的专用物资储备,并对购置、库存、使用和销毁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
各级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机构要加强装备、弹药的日常管理,确保一旦接到指令,能够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4.2.5应急通信保障
建立完善跨部门、跨地区气象灾害应急通信保障系统。灾区通信管理部门及时采取措施恢复受损的通信线路和设施,确保灾区通信畅通。
建立气象部门与有关单位、公共媒体、公共场所管理单位间畅通的联络渠道,确保气象预警信息及时、可靠、准确地传递给相关单位和人民群众。广播电视、通信管理部门确保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的绿色通道畅通、高效。
4.2.6应急技术保障
县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相关机构和单位开展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处置和综合防灾减灾的技术研究,做好气象灾害应急技术储备。
5附则
1、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气象局组织修订并负责解释。
2、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23年7月12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左云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左政办发〔2023〕15号)同时废止。
解读单位:左云县气象局
咨询地址:大同市左云县云兴镇城内东街241号
咨询电话:0352-3823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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