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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09-30 15:34
标题: 【文解】关于《左云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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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解】关于《左云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9-30 15:34 来源: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左云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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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2022年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22〕82号)指出,编制实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是统筹协调养殖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举措,是源头预防养殖业污染的重要抓手,也是因地制宜推进种养结合、强化污染防治的关键环节。

2022年4月1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与农业农村厅两部门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的通知》(晋环函〔2022〕284号),4月28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住房与城乡建设厅、水利厅、乡村振兴局五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印发〈山西省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晋环发〔2022〕10号),要求市县两级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部门紧密结合所在行政区域“十四五”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农业绿色发展规划等,做好与当地禁养区划定情况、畜牧业发展规划的衔接,编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

二、总体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统筹生态环境保护与畜牧业发展,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以种养结合为抓手,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完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制,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持续提升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畜牧业绿色循环发展,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三、规划期限

规划基准年为2022年,规划期限为2023~2025年。

四、规划范围

左云县县域范围内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和畜禽养殖户,包括所辖云兴镇、鹊儿山镇、店湾镇、管家堡乡、张家场乡、三屯乡、马道头乡、小京庄乡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和畜禽养殖户。

五、规划目标

到2025年,构建生态消纳为主,工业治理为辅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体系。构建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体系,提升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标准化、生态化水平。构建种养结合循环发展机制,实现农牧融合发展。其中,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建设率达到100%。

六、主要任务

(一)明确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总体要求

1、严格执行畜禽养殖“三区”划分方案

2、优化畜禽养殖业合理空间布局

(二)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

1、促进种养结合生态循环体系建设

2、合理确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路径

3、逐步拓宽畜禽粪污利用半径

4、推广粪污集中利用模式

(三)完善粪污处理和利用设施

1、促进畜禽粪污源头减量

2、加强畜禽粪污处理和利用设施建设

3、推进田间配套设施建设

七、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1、促进种植业提质增效

2、提升全县农业竞争力

3、促进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二)环境效益

1、改善养殖场周边环境

2、减少废弃物产生,降低水体污染

3、提升耕地肥力,减少化肥施用量

(三)社会效益

1、推进畜牧业精准扶贫

2、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3、提升农民生活水平

八、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由县政府统一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左云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同时成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专家组,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建立有效的部门沟通协作机制,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分解落实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任务,实现资源和信息共享,形成部门合力。

(二)责任分工

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总体规划制定和跨部门工作的协调推进,对发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涉及的有关政策、规划和工程技术等进行协调衔接,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重点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及总结。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层层明确目标任务,落实防治工作责任,并根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三)政策和技术支持

全面落实《左云县发展养殖业贷款贴息扶持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肉羊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调整并延续养殖业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等优惠政策,强化对生态畜牧业建设的政策扶持,出台相关政策支持美丽牧场、畜牧业生态养殖场、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鼓励建立受益者付费机制,保障第三方处理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合理收益。保障畜禽粪污治理技术研究、引进、试点等工作经费,鼓励养殖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通过技术研发和生产实践,创新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新方法、新途径。

(四)强化监督考核

把畜禽养殖环境污染监管测的效果纳入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的工作绩效考核当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度、质量、运行、安全等因素开展绩效评价,及时公布考评结果,对有关部门和乡镇落实公开奖惩。从制度上规定环保机构对畜禽养殖的监管责任,明确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管重点、监管频次以及监管方式等。在对畜禽养殖户进行监管工作时还需要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的效率,对于违反规定的畜禽养殖场立即采取行动,使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严重的直接进行关停处理,确保执法力度。

(五)宣传引导及公众参与

积极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信等不同媒介,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舆论宣传,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畜禽养殖场、养殖户和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

解读单位: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左云分局

咨询地址:大同市左云县云兴镇兴隆街17号

咨询电话:0352—395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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