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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09-02 11:27
标题: 【文解】关于印发《左云县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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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解】关于印发《左云县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9-02 11:27 来源:左云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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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县公路工程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确保项目征收土地的顺利实施,切实保障被征地对象的合法权益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左云县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以下简称《补偿标准》)。为方便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补偿标准,现就相关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背景依据

按照《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制定公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发〔2023〕12号)以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定的通知》(晋政发办〔2023〕7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补偿标准。

二、目的意义

制定《补偿标准》是满足我县公路建设项目土地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要求,是摸索进一步完善县级土地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规定的路径。依法规范土地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行为,更好地维护被征地对象的合法权益,着力推进相关工作顺利进行。

三、制定过程

县交通运输局经调研论证,研究起草了《补偿标准(修订草案)》,向县有关部门、单位和各乡镇政府征求了意见。

四、主要内容

(一)使用范围和总体要求

本县行政区内,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涉及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安置工作适用本补偿标准。

(二)征地拆迁范围

对纳入项目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土地、地面建(构)物、地面附着物均属征地拆迁范围。

(三)征收土地补偿办法及标准

主要明确了占用农用地及未利用地补偿标准。

(四)征收临时用地范围及选址相关标准

主要明确了临时用地范围及选址相关标准、临时用地使用年限、临时用地补偿标准。

(五)征收地面附着物的补偿办法及标准

主要明确了占用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墓葬、青苗、林木的补偿办法及标准。

咨询单位:左云县交通运输局

咨询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左云县西城北路56号

咨询电话:0352-382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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