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现就左云经济技术开发区二〇二六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发布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函〔2026〕12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保费用的通知》(晋政办发〔2009〕72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意见》(晋政办发〔2019〕10号)等文件规定,对左云经济技术开发区二〇二六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左云经济技术开发区二〇二六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
2、项目用地:左云县云兴镇南家堡村、三屯乡则塄坡村、后八里村。
3、拟用地面积:用地总面积17.8549公顷,其中农用地17.8346公顷(含耕地7.5129公顷),未利用地0.0203公顷;按权属分:集体土地13.2356公顷,国有土地4.6193公顷。
二、征地补偿安置依据: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函〔2026〕12号〕
三、征地补偿综合标准:
1、各村征地补偿费用如下:
征地补偿费共计333.0441万元。
2、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按实际补偿。
四、征地补偿安置措施:
被征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方法:采取货币安置和社保安置。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对本方案如有不同意见,在本公告公布30日内以村为单位向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复核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无意见,且不予复核,同时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到所属乡镇或村委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对该方案如有意见的60日内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但行政复议期间,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左云县人民政府
2026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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