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云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关于调整左云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
云兴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大同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细则>的通知》(同政办发〔2014〕148号)等文件精神及左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调整左云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函》(左住建函〔2025〕35号)申请,通过对梓菡、福园片区和云绣苑片区市场楼房租赁租金调查,结合我县经济发展水平,兼顾居民收入情况,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同意,现将调整左云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和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梓菡佳园、福园小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
梓菡、福园片区楼房市场租金在9.45元/月/平米左右。据此确定该地段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为:
1、最低收入住房困难保障对象0.76元/月/平米。(按使用面积)
2、低收入住房困难保障对象0.95元/月/平米。(按使用面积)
3、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保障对象2.84元/月/平米。(按使用面积)
4、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5.67元/月/平米。(按使用面积)
二、云绣苑小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
云绣苑片区楼房市场租金在11.14元/月/平米左右。据此确定该地段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为:
1、最低收入住房困难保障对象0.89元/月/平米。(按使用面积)
2、低收入住房困难保障对象1.11元/月/平米。(按使用面积)
3、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保障对象3.34元/月/平米。(按使用面积)
4、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6.68元/月/平米。(按使用面积)
三、严格执行价格公示。收费机构应主动公示调整后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接受社会监督。不得擅自变更租金标准。
四、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左云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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