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云西碾头无法将户迁回原籍

  • 诉求编号
    D20250311002221
  • 诉求标题
    左云西碾头无法将户迁回原籍
  • 诉求内容

    诉求内容:王女士来电反映:自己的孩子姓名在石家庄的学校上学所以把户口迁往学校,由于毕业学校让把户口必须迁回原籍,自己去小京庄派出所迁户的时候告知无法迁户,王女士向热线求助,希望解决无法把户迁回原籍的问题

  • 诉求人
    王女士
    处办单位
    小京庄乡
  • 处办回复
    尊敬的王女士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单位高度重视现回复如下:王女士长子户口于2016年因大中专招生将户口迁往河北省灵寿县,现已毕业。依据《山西省公安机关户籍管理工作规范》第六十三条父母子女相互投靠申报材料:(一)被投靠人或其直系亲属的房屋所有权证、宅基地证、房屋买卖网签合同、公租房租赁证等房屋权属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等房屋使用证明;(二)父母子女的居民身份证;(三)父母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四)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民警已同王女士电话联系,告知王女士迁户相关材料。
  • 事件地点
    小京庄派出所
  • 留言时间
    2025-03-11
    回复时间
    2025-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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