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左云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培训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对高素质农民培训持证工作的总体部署,加快培养适应产业发展、乡村建设急需的高素质农民队伍,按照《关于印发大同市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同农发〔2023〕86号)文件要求,特制定《左云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持证工作实施方案》,请各乡镇、培训机构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左云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持证工作实施方案
2023年9月7日
左云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持证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强化粮油生产和乡村振兴人才支撑,全面提升农民素质素养,加快培养一支与产业需求相适应、与农村发展相协调的高素质农民队伍,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紧扣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紧密围绕全面支撑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以提升培育质量效果为关键,以选育用一体化培育为路径,推动生产技术技能、产业发展能力、农民素质素养协同提升,着力培养一批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能创新的高素质农民,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活力源泉。
二、目标任务
2023年,全县培育高素质农民790人,其中省农业农村厅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290人、大同市高素质农民技能提升培训任务500人;全县不少于751人取得高素质农民技能证书,持证率达95%以上(其中,中、高级持证人数分别占持证总数的35%、15%以上)。围绕粮油稳产保供任务开设的班次和培育人数不低于60%。
(一)省农业农村厅高素质农民培育
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主体带头人培育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主体带头人81人(其中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81人),面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小微农企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骨干开展生产组织、主体管理培育,提高生产经营水平和带动小农户发展能力。资金标准为2500元/人(中央资金),培训不少于96学时,其中线下培训不少于72学时,线上培训不少于24学时。
2.乡村治理及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育
培育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39人(其中学法用法示范户35人),面向村“两委”成员,开展乡村规划、乡风文明、金融信贷、农耕文化等方面培训,提高农村基层治理能力;面向农民中的热心人、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开展学法用法、环境保护、文旅体育等方面的培训,提高法律维权、环保卫生、文体推广等服务水平。资金标准为2500元/人(中央资金),培训不少于96学时,其中线下培训不少于72学时,线上培训不少于24学时。
3.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育
培育种养加能手170人(其中农机操作手50人、油菜种植技术100人),面向从事种养加的农业劳动者,特别是脱贫农民和异地搬迁人群,开展良种选购及制种、关键生产技术、病虫害防治、耕地保护建设等生产决策和实用技术培育,提升生产组织能力和技能水平;面向农业专业技术服务人员,开展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培育,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资金标准为1000元/人(省级资金),培训不少于56学时,其中线下培训不少于40学时,线上培训不少于16学时。
(二)大同市高素质农民技能提升培育
培育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农业从业人员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人员500人:一是培育经营管理型农民250人(其中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50人),重点面向乡村财会人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种养大户等,提升其生产管理、市场开拓、产品营销和风险防控能力,资金标准为600元/人(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培训不少于3天或24学时;二是培育生产技能型农民250人,重点面向从事种植、畜牧、农机、渔业等行业的劳动者,提升其生产能力和技能水平,资金标准为300元/人(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培训不少于2天或16学时。
三、培育内容
立足“全产业培育、全节点增效”,坚持“服务产业、补全链条”开展八大特优产业培训;坚持“聚焦产业、量身定制”开展十类精品专班培训;坚持“融合产业、延伸拓展”开展一批农文旅融合试点培训;坚持“弘扬新风、科普示范”开展农民素质素养提升培训,实现从传统种养到先进产销、从单一主品到多元精品、从课堂教室到田间地头、从一产主导到多产融合“四个转变”,着力构建覆盖广泛、精准高效、层次多样、类型丰富的高素质农民培育新格局。
(一)特优产业培训
围绕有机旱作(杂粮)、黄花、畜牧、设施农业、中药材(黄芪)、食用菌、杏果、渔业八大特优产业,紧盯时间节点和关键环节,开展三农政策、良种良技良机、科学施肥用药、农业防灾减灾、农业减排固碳、农产品质量安全、生物育种与生物安全、农业绿色发展、智慧农业、市场冷链、两个“三品一标”、市场营销、风险防控和金融信贷担保等全产业链培训,以农民增收和防范返贫为抓手,实现特优产业发展提质升级。
(二)精品专班培训
围绕“新技术、新装备、新标准、新能力、新渠道”,开展十类精品专班培训。粮油作物单产“提升班”:实施油菜产业发展培训行动100人,面向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及普通农户,围绕油菜作物高产品种、增产农技和优质农机、膜下滴灌、全膜双垄沟播和水肥一体化等有机旱作集成技术、高标准农田管护等开展培训,提升粮油作物单产水平。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班”:重点在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重点乡镇,实施大豆单产提升培训行动131人,面向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围绕种植模式、农机配套、种子保障、病虫草害防治、科学施肥开展培训,示范总结一批先进技术模式。专业农机手“骨干班”:面向农机操作手和农机合作社带头人,围绕玉米及大豆高质量机播、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和谷子等杂粮全程机械化、油菜机械化育苗移栽、保护性耕作、高效飞防植保、机收减损等重要机械化技术开展实操实训和作业演练,实施专业农机手培训行动,提升农机专业服务能力。
(三)融合试点培训
依托我县农村丰富的古长城文化、乡土文化、民俗民艺等资源优势,在长城旅游公路、景区周边、城市近郊、火山温泉相关县区,开展创意农业、休闲农业、康养农业等农文旅融合培训试点班,面向美丽乡村“两委”、农文旅企业、农家乐等经营管理、从业人员,围绕乡村规划、生态文明、文化内涵、农村康养、乡村旅游开展培训,培育一批深谙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专业人才,全面强化和拓展农业加工增值功能、休闲服务功能、观光体验功能、文化传承功能、科普教育功能,加快提升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新动能,打造三产融合的“左云模式”。
(四)农民素质素养提升培训
以行政村为单位,面向小农户开展素质素养提升试点培训,将高素质农民培训与基层党建有机结合,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农村,普及党章党规和党的基本知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优秀传统乡土文化,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鼓励高素质农民参与科普活动。每个机构不超过1个培训班开展素质素养提升培训,每班安排4-8个课时,可采取线上或线下模式以综合素养课模块纳入课程,有条件的机构可单独设立班次,具体工作由县区农业农村局组织。
四、组织实施
(一)分层分类实施
按照培育专项分层次、分区域、分产业、分类型组织实施,市级重点组织农业经理人、农村创新创业者培育和高素质女农民培育;县级组织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主体、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育和大同市高素质农民技能提升培育;县级农机发展中心组织农机合作社带头人和农机操作手培育。
(二)确定培育对象
针对国家扩油扩豆战略需求,联合粮油种植管理部门,优先将从事粮食、大豆和油料产业的农民纳入培育范围。紧扣本地产业需求进行全面详细的调查摸底,建立培育对象信息库和摸底台账,认真做好培育对象的遴选,组织有意愿、有需求的农民登录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www.ngx.net.cn)“农民教育培训申报系统”或手机下载“云上智农”APP报名参加培育,保障脱贫农民和异地搬迁人群愿培尽培。
(三)优选培育机构
按照机构申请、县级申报、市级审定并向社会公布、省级备案的程序确定培育机构。优选以往专业优势明显、农民培育效果好的机构,或通过评审、招标等形式遴选优质培育机构长期稳定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充分发挥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高素质农民培育主力军作用,鼓励涉农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等公益性培育机构和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社会性机构承担培育任务并承担农民实习实训任务。原则上可突破地域限制,在全省范围内选择专业优势明显的培育机构承担本地培育任务。建立培育机构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在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培育质量效果评价工作中得分70分以下、培育不达标准或未完成任务的培育机构不允许承担任务。
(四)优选师资教材
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育师资库建设,优选熟悉“三农”政策、理论与实践能力兼备、教学经验丰富的涉农部门及院校专家教授、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家、农技人员和优秀乡土人才授课,师资专业领域与培训班专业及授课主题相符,建立授课效果考核评价机制,对师资实行动态管理。结合培训内容,选用与培训主题、内容相符合,具有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的农业农村部“十四五”规划教材,开发地方区域特色教材、线上精品课程,鼓励培育机构订阅《农民日报》等农业报刊。
(五)优化培育模式
坚持因材施教、因需施教、因时施教,精准开展培训,采用课堂教学、实习实践、线上培训、案例示范及观摩交流等相结合的培育形式。突出实效性,强化在田间地头实践实训,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育以实训为主,鼓励组织参训农民到先进省市考察学习,变“填鸭式”为“菜单式”、“被动式”为“互动式”、“本地学”为“外出学”、“单一课堂”为“课田交叉”、“连续集中”为“分段交替”培育模式,提升培育效果。突出便捷性,用好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云上智农”APP等在线学习平台,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考核,鼓励农民自主学习。线上学时不超过总学时的30%,线上培训服务费按培训资金标准的6%,由培育机构支付。
(六)做好评价颁证
市县农业农村局根据省级制定的技能评价地方标准和规范(试行),组织技能考核评价并颁证,鼓励探索第三方提供评价服务。鼓励创制省级未涵盖的新产业、新业态、新岗位评价标准和规范,报省、市备案并实施。考核评价总分100分,其中理论知识考试30分、生产技能操作70分,总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对参加省农业农村厅高素质农民培育,考评合格的学员,颁发《山西省高素质农民技能证书》;对参加大同市高素质农民技能提升培育,考评合格的学员,颁发《大同市高素质农民技能证》。技能考核评价费用不超过培训经费的10%,省厅培育任务人均技能考核评价费不超过120元。
(七)强化培训管理
农业农村部门要及时、严格审核开班计划(开班时间、培育对象、课程设置、学时、师资、教材、实训基地情况、资金使用计划、课堂教学计划、现场教学计划、技能评价方案等),严格落实“行政主管部门第一课”,定期督导进度,强化培育全程监管,确保每个培育环节按要求组织实施,每班原则上不超过100人。培育机构要规范培训过程管理,建立班级、学员、教学、档案等管理制度或规范,按班次配备指导员(班主任),负责培训组织管理和教学辅助工作,将培训对象分类型精准编班,科学设置课程,实行全过程跟踪培养。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训信息化管理,省农业农村厅高素质农民培育及颁证信息全部录入“山西省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https://sx.yszn.net.cn)”,确保培育持证全程可查询。
(八)做实延伸跟踪
整合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及各类农业项目、优惠补贴向持证农民倾斜,组织协调农业科研单位和农技推广机构,依托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农技推广体系等专业队伍,为技术技能提升类培育对象提供长期的技术培训和跟踪指导,帮助产业发展带头人获取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项目、信贷保险等方面支持。培育机构要组建跟踪服务团队,在培训结束1年内,对不少于50%的培育学员开展不少于2次(其中现场指导不少于1次)的技术指导、政策对接等跟踪指导服务,并形成跟踪服务计划及情况记录,指导帮助持证农民成立或经营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办领办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农产品品牌。鼓励金融机构、农业信贷担保公司面向持证农民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信贷、担保、保险服务。支持农民参加继续教育,提升学历层次,依托职业院校、农广校探索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和职业教育衔接贯通,建立农民学分银行,将农民参训、持证信息给予学历教育相应的学分转化和认定工作,促进农民终身学习。
五、资金管理
(一)规范资金使用
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为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不得整合他用。培育资金主要用于支付需求调查、线上线下培训、实践实训、跟踪服务等与培育工作相关的费用,可以支出学员学习考察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但严禁以现金直接分发给农民个人,不得列支招投标费用,不得用于与培育无关的支出。要依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管理办法》细化资金支出范围,建立相应的资金管理制度。春耕春管、三夏、防灾减损等应急性培训,优先委托农广校、农技推广机构承办,可先培训后支付。培育机构要与承担任务的实训基地签订合作协议,可向实训基地支付场地耗材、实训师资等实际发生的费用。农民素质素养提升试点行动的班次,可按规定列支课酬、资料费等与培训直接相关的费用,不得列支食宿费用。
(二)加快支付进度
培训班完成培训任务、资金审计并收集整理培训资料后,原则上20天内农业农村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验收合格和整改到位的原则上1个月内完成资金支付。
(三)强化资金监管
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监管机制,对于挤占、截留、挪用和骗取套取培训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及机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培育机构要依据要求规范合理使用资金,培育资金有结余时,结转下年使用,在项目实施结束后,开展项目资金审计。
六、组织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
高素质农民培育持证工作是推进乡村人才振兴重点工作,坚持“选育用”一体化培育理念,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进度安排、资金使用和监督考核等内容。加强与教育、退役军人事务、共青团、妇联、科协、大型国有企业等部门的工作联动,系统部署,统筹推进。
(二)强化绩效考核
对标《大同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绩效管理指标体系(2023年)》(附件2),将考核结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体系,并作为下一年度分配资金任务的重要依据。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和“云上智农APP”,组织参训农民对所有培育教师、基地、培育班组织和培育效果等综合管理在线评价,参与评价的学员比例不低于85%。组织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质量效果评价工作,从培育任务、培育方案、培育实施、跟踪服务、实际效果5个方面,对机构培育环节质量和育后实践转化效果进行评价。
(三)聚焦宣传推介
树立发展标杆、形成培育实效,及时总结高素质农民培育和技能评价的好经验、好模式,挖掘高素质农民在带动产业发展、带领群众增收致富中的好典型、好案例,每个机构至少推荐1个高素质农民培育和技能评价创新模式、1名技能农民增收典型案例,于12月20日前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微信、微博、抖音等媒体广泛宣传,引导学优争先,积极弘扬“学习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高素质农民发展的良好氛围。
各培训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指定专人管理和使用山西省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https://sx.yszn.net.cn),培训机构要于开班前建立班级,准确录入资金类型、培育类型、培训行动、培训学时等班级信息,班级结束前要完整精确录入学员、课程、基地、师资、教材等信息;县区要及时审核机构上报的开班计划和学员二级信息,每月底前认真梳理检点本县区当月录入情况,以便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修改,在2023年12月20日前完成全部信息录入工作。各培训机构要向县农业农村局报送不少于3条培育信息和工作动态(报邮箱38236521462@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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