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11000/2023-00411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左云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10-15 10:32
标题: 关于印发《左云县审管联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左政发〔2023〕22号
时效:

关于印发《左云县审管联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5 10:32 来源:左云县人民政府
| | | |

县直各部门:

《左云县审管联动实施方案》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左云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左云县审管联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深度衔接,提升智慧监管、协同监管、精准监管能力,扎实推进政府治理效能提升,强化审批服务协同联动机制,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监管效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22〕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左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创新引领,积极探索审管联动新模式,贯彻放管结合、并重,以开展“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试点为契机,高效管好一件事为目标,深化审管实时联动,推动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体系,为左云县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举措

(一)“审管联动”事项清单化

选取左云县住建领域、医疗领域和文化领域为开展审管深度联动试点领域。通过“互联网+监管”目录清单和省政务服务四级四同目录清单对接,明确试点领域的审管关系,厘清审管职责界线,将审管联动职责清单化,梳理形成左云县“审管联动”事项双向推送清单,实行“审管联动”事项动态化、标准化管理。

(二)“审管联动”指导专业化

实施行政审批过程中在试点领域进行创新,增加应用场景,联合监管部门提供政策和专业技术支持,对审批事项进行“事前踏勘”、“批前确认”,深化审管联动举措,避免在行业的布局规划和发展需求及合理性等方面出现问题,构建“事前管标准、事中管检查、事后管监督”的全链条审管体系,通过监管部门提前介入审批流程,保障审批质量,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三)“审管联动”信息多维化

依托“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和“互联网+监管”系统,在审管信息推送过程中进行创新,深化审管联动信息多维化。一方面将审批与监管信息双向汇聚,执行“审管联动”双向推送制度,实现“审批结果及时推送、监管执法在线反馈、审批及时获取意见”信息的共享互联互通无缝衔接,在打破审管联动不及时、不畅通等问题,确保工作实效。另一方面,将审批结果和监管信息(审批事项涉及的监管部门、监管内容、监管标准)以短信形式通知申请企业,增强监管工作的可预期性,提高监管公平性、规范性、简约性,杜绝选择性执法和让企业“自证清白”式监管,服务好企业,引导经营企业合规经营,不断提升发展质量。

(四)“审管联动”实施纵向化

试点领域的审批事项许可结果通过“审管联动”模块推送至“互联网+监管”系统时,监管工作纵向化开展,即时启动跨部门综合监管,对于涉及多个部门监管的审批事项开展“综合监管一件事”,避免出现监管空白和缺失,防止重复监管、多头执法、随意监管,切实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整体效能,真正实现“无事不扰”,让企业安心发展。

(五)“审管联动”会商常态化

左云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在实施涉及试点领域的审管联动事项时,严格执行协同会商制度,动态组织相关监管部门进行会商,共同研究确定审核要素点,充分听取监管部门意见建议,全量交互,防范审批风险。

(六)“审管联动”公示规范化

构建审批服务和行业监管行为规范机制,落实“双告知、双公示、双反馈”制度,在政府网站专栏及时公示试点领域事项清单、审批事项服务指南、行政许可办理结果、监管标准和规则等相关信息,有效保障“审管联动”信息公开公示规范化。

三、工作目标

通过不断创新,深化审管实时联动,畅通与监管部门的联动渠道,促进审批与监管部门在审管联动中审批受理、事前踏勘、专家评审、监管执法等不同环节间的信息共享,探索审批服务与监管执法间有效衔接、协同联动的运行机制,实现集中审批和行业监管的有机结合和无缝衔接,补齐监管短板,堵塞监管漏洞,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跨部门审管联动领导小组,由左云县县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左云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左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生和健康和体育局、文化和旅游局为审管联动事项监管试点单位。

(二)完善落实审管联动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对接监管部门,积极探索审管联动工作模式,既要实现审批“加速度”,又要让监管不缺位不失位。审管联动事项监管试点单位结合“互联网+监管”实施清单及自身行业监管特点,对综合监管“一件事”的主管部门、监管事项、监管依据、协同监管工作机制、综合监管制度进行梳理,深入分析监管工作中难点问题,形成业务协同、系统互联、数据共享的具体工作机制,实现审批与监管既相对分离又紧密衔接。

(三)及时做好总结评估

加强对试点重大复杂疑难问题的协调解决,总结梳理好的创新做法、重大进展和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措施向全省推广。

附件:1.“审管联动”事项清单.xlsx

      2.“审管联动”双向推送清单.xlsx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