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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2019-2020年财政预(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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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05-10 23:37
标题: 左云县沙龙律师事务所2019-2020年预决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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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云县沙龙律师事务所2019-2020年预决算情况

发布时间:2020-05-10 23:37 来源:左云县沙龙律师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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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人员情况

(三)收支情况

(四)“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绩效管理情况

(九)名词解释

三、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人员情况

(三)收支情况

(四)“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绩效管理情况

(九)名词解释

四、附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聘请,担任法律顾问。

(2) 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3) 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请或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

(4) 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5) 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6) 接受非诉讼法律事务当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服务。

(7) 解答有关法律的咨询,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二)机构设置

内设办公室

二、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预算的单位包括:  

左云县沙龙律师事务所本级

(二)人员情况

2020年度人员预算数与2019年度相同。

(三)收支情况

1、收入情况。2020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预算收入 436049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预算支出436049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经费为0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为0元。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无政府采购。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部门共有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其他用车0辆。

(八)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2020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元。

2.绩效目标情况

(九)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三、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决算的单位包括:  

左云县沙龙律师事务所本级

(二)人员情况

2019年度人员决算数与2018年度相同。

(三)收支情况

1、收入情况。2019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决算收入 448886。

2、支出情况。2019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决算支出448886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经费为0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为0元。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无政府采购。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部门共有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其他用车0辆。

  (八)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2019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元。

  2.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四、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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