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11000/2024-00199
信息分类: 行政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左云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9-30 14:51
标题: 左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左云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的通知
文号: 左政规〔2024〕2号
时效:

左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左云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30 14:51 来源:左云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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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各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左云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该规划印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加强监管,认真遵照执行。

左云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左云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

一、规划总则

(一)规划背景

1.编制背景

2022年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22〕82号)指出,编制实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是统筹协调养殖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举措,是源头预防养殖业污染的重要抓手,也是因地制宜推进种养结合、强化污染防治的关键环节。

2022年4月1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与农业农村厅两部门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的通知》(晋环函〔2022〕284号),4月28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住房与城乡建设厅、水利厅、乡村振兴局五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印发〈山西省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晋环发〔2022〕10号),要求市县两级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部门紧密结合所在行政区域“十四五”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农业绿色发展规划等,做好与当地禁养区划定情况、畜牧业发展规划的衔接,编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并要求畜禽养殖大县2022年底前完成畜禽污染防治规划的编制。

根据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的通知》要求,左云县积极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的编制工作。2023年7月份开始筹备规划编制工作,并提出推进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环境和加快构建种养平衡、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的基本目标。

2.总体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统筹生态环境保护与畜牧业发展,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以种养结合为抓手,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完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制,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持续提升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畜牧业绿色循环发展,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二)编制原则

(1)统筹兼顾,有序推进

(2)种养结合、协同减排

(3)因地制宜、分区施策

(4)政府主导、多方联动

(三)规划期限

规划基准年为2022年,规划期限为2023~2025年。

(四)规划范围

左云县县域范围内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和畜禽养殖户,包括所辖云兴镇、鹊儿山镇、店湾镇、管家堡乡、张家场乡、三屯乡、马道头乡、小京庄乡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和畜禽养殖户。

二、规划目标

(一)指标目标

1、规划目标

到2025年,构建生态消纳为主,工业治理为辅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体系。构建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体系,提升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标准化、生态化水平。构建种养结合循环发展机制,实现农牧融合发展。

2、规划指标

依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环办土壤函〔2021〕465号),畜禽养殖规划指标主要包括4项约束性指标。包括: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建设率、达标排放的畜禽规模养殖场自行监测覆盖率。根据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左云县无养殖场户具备排污许可证,所以本次规划中无“达标排放的畜禽规模养殖场自行监测覆盖率”此项指标。

左云县畜禽养殖规划指标见表3-1所示。

3-1 畜禽养殖规划指标

序号

指标

单位

指标现状

目标值

指标名称

1

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

%

90

100

约束性

2

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

85

90

约束性

3

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建设率

%

90

100

约束性

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建设率:辖区内所有规模养殖场中,制定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的养殖场数量占比。

三、主要任务

(一)明确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总体要求

1、严格执行畜禽养殖“三区”划分方案

根据《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同政发〔2021〕23号)和《左云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严格执行“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和禁养区划分方案,认真落实畜禽养殖禁养区有关规定,禁养区内严禁审批畜禽养殖建设项目,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禁养区内禁止任何畜禽养殖;禁建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标准化改造除外)、扩建畜禽养殖场;可养区内可以新建、扩建和改建畜禽养殖场(小区)。

但由于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还存在动态调整变化的问题。左云县应以优化畜禽养殖产业布局、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为目的,统筹兼顾畜产品供给和畜禽污染治理关系,坚持科学可行、依法合规、以人为本的原则,综合考虑各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及生态功能、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城乡建成区等变化情况,科学调整完善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范围。

2、优化畜禽养殖业合理空间布局

(1)优化调整畜牧业生产结构

全面实施“以农载牧、以牧富民”战略,积极推进雁门关农牧交错带建设发展,完善扶持政策,大力推动以养羊为主体,同步发展肉牛、生猪、蛋鸡饲养的畜牧养殖业的快速发展。在全县重点打造形成“五园一基地”的养羊产业架构(即:以弘淇养殖园区为中心的张家场片区、以白羊牧歌园区为中心的张果窑片区、以圆通泰养殖园区为中心的任官堡片区、以恒达养殖园区为中心的小京庄片区和旭金、恒旺养殖园区为中心的黄村片区共5个总棚圈约10万平方米的产业优势片区,和一个管家堡种羊繁育基地),构建起以大园区、大项目为引领,中小微养殖企业遍地开花的羊产业发展格局,形成以雁云白羊为主的100万只肉羊繁育基地。

依托雁门关农牧交错带示范区建设和“北肉”出口平台建设,用好“全省养羊重点县”招牌,全面实施“以农载牧、以牧富民”战略。引进杜泊绵羊、澳大利亚绒山羊等优质肉羊品种,加速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进程,同步发展肉牛、生猪、蛋鸡饲养业,在畜牧业环境承载力基础上壮大畜牧业。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农业,推广种养结合、农牧融合,实现种养殖生产要素的有机循环,持续打造牛羊生态养殖业拳头产业、沙棘-生态循环产业链,提高秸秆、农膜、禽畜粪便的循环利用水平。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农民自愿的机制,推广应用有机肥,减少化肥使用量,全面推动现代畜牧业生产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2)优化调整畜禽养殖布局

根据左云县的养殖基础和资源环境条件,考虑各畜禽种类排污特点,结合各乡镇的畜禽养殖基础,按照“因地制宜、总体协调”、“农牧结合、种养平衡”的原则对全县的畜禽养殖业进行优化布局,将各乡镇畜种养平衡区域分为两个层次。

①种养平衡控制区

将鹊儿山镇作为种养平衡控制区,重点发展特色养殖,强化田间管理,提高种植业农作物产量,强化粪污无害化还田利用率,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鼓励与大型规模化养殖厂签订粪肥消纳协议。利用现有粪肥收集和转运中心或者就近的有机肥厂,强化种植业和养殖业协调发展,严格控制畜禽养殖粪污外排。若种植业农作物产量提升不足,后期需控制养殖业规模。

②种养平衡发展区

将云兴镇、三屯乡、店湾镇、管家堡乡、张家场乡、马道头乡和小京庄乡作为种养平衡发展区可以根据养殖量阈值,大力发展畜禽养殖业,将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后就近还田利用,同时可以提高粪肥替代比例,发展有机农业。

(二)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

1、促进种养结合生态循环体系建设

坚持“以种定养、以养促种、种养结合、循环利用”原则,推进畜禽养殖业主、种植业主之间的有效联结,统筹开发畜牧业养殖粪污、农作物秸秆等废弃物资源,实施粪便收集、贮运、处理、利用设施建设与改造,建立粪便分散储存、统一运输、集中处理的原料收运体系,形成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有机肥等为纽带的区域中循环利用模式,构建“县域立体大循环、区域多向中循环和主体双向小循环”的种养结合生态循环体系。鼓励养殖场流转承包周边农田林地进行畜禽粪污就近还田利用。规模养殖场自有、租赁、协议与养殖量匹配的土地,确保粪污在一定运输半径内还田消纳。推进大企业、家庭养殖场与周边农户签订粪便污水还田协议。对不能就近还田消纳的,可以通过与第三方签订协议的方式进行畜禽粪污的异地还田利用。探索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建立健全畜禽粪污等农业有机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体系,建立沼液就地消纳和县域配送的有效运行机制,打通粪便还田利用通道,促进畜禽粪污就地就近综合利用。

实施种养结合循环农业示范工程。以打通种养循环堵点为着力点,建立政府引导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机制,构建“粪污收集、集中处理、统一配送、机械还田”的全链条社会化服务模式,促进“污染源”向“营养源”、美丽田园转变。

2、合理确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路径

根据畜禽粪污环境承载力测算结果,结合养殖种类和规模、环境质量目标、自然经济条件等,合理确定各乡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途径,大力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一是鼓励畜禽粪便制有机肥。鼓励畜禽规模养殖场或其他单位配套建设以畜禽粪便为原料的有机肥厂,优先安排厂房建设用地指标,配套建设的非硬化原料堆放场和阳光塑料大棚等发酵场用地按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免于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支持农业、供销部门通过开展技术培训、集中示范和购肥补贴等方式,进一步推广应用商品有机肥。二是推广沼气综合利用措施。沼气经净化处理后通过输配气系统可用于居民生活用气、锅炉燃烧、沼气发电等。畜禽粪污厌氧处理产生的沼气须完全利用,不得直接向环境排放。三是沼液、沼渣处置与利用。沼渣、沼液养分含量较为全面,是优质的有机肥料,可广泛应用于农业、园林绿化、林地、土壤修复和改良等领域。

考虑左云县各乡镇畜禽养殖场户周边可配套的粪污土地面积充足,养殖场(户)优先采用粪肥还田利用模式和低成本、低排放、易操作的粪污处理工艺,以养分平衡为核心,完善粪污收集-贮存-转运-利用体系。可借鉴“户用蓄粪池+田头储存池+大田利用”、“有机肥加工中心+畜禽粪污收集处理中心+生态循环农业基地”等粪污就地就近全量还田利用模式,推动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

3、逐步拓宽畜禽粪污利用半径

引导扶持固体粪便肥料化利用,大力推广工厂化堆肥处理和商品化有机肥生产技术,根据畜禽饲养量和固体粪便产生量,科学布局、建设配套有机肥加工厂和堆肥场。同时配套建设乡镇畜禽粪污收集处理中心,收集、贮存和堆肥处理一定范围内中小规模养殖场或养殖户畜禽粪便和农作物秸秆,堆肥后就地还田利用或作为有机肥产品。

4、推广粪污集中利用模式

一方面需加快培育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新主体、新业态,各地要创新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发展机制,鼓励发展畜牧业环保社会化服务,探索建立第三方治理机制,鼓励在养殖户较为集中地区开展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另一方面需积极推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管理模式,畜禽规模养殖场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应用养殖企业主导型管理模式,畜禽养殖户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应根据乡镇特点应用有机肥企业主导型模式或政府主导型模式,有效推进粪污资源化利用进程,指导区域种植、养殖产业有效结合,实现农业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三)完善粪污处理和利用设施

1、促进畜禽粪污源头减量

指导养殖场优化科学设计和建设,推行清洁生产,推广节水、节料、节能、饲料营养调控养殖工艺,指导采取臭气减控环境保护措施,促进畜禽粪污源头减量。以源头减量为抓手,大力推行“雨污分离、饮污分离、粪尿分离、清洁卫生用水分离”的清洁化生产技术,构建农牧结合“生态型”治理模式,实现“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效益化”的治理目标。全面推进规模养殖场、养殖专业户清洁生产工作,执行“四改两分”措施:改水冲粪为干清粪、改无限用水为控制用水、改明沟排污为暗道排污、改渗漏地面为防渗地面,实现固液分离、雨污分流。规划末期,完成全县所有规模养殖场清洁生产整改工作,同时积极推进畜禽养殖户清洁生产整改工作。

畜禽规模养殖场清洁生产要求:清洁生产设施的建设主要按照“12321”原则,即“一控”:改进节水设备,改造禽畜饮水器,从源头控制用水量;“两分”:圈舍及粪污贮存设施进行雨污分流改造,改变水冲粪等清粪工艺,推行干清粪,实现干湿分离;“三防”:配套设施符合防渗、防雨、防溢流要求;“两配套”:配套建设储粪场和污水储存池;“一基本”:推进畜禽粪污基本实现全量收集、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明确提出整改时限及配建要求。从源头节水、优化清粪方式、雨污分流、栏舍臭气控制几个方面对全县规模养殖场进行清洁生产设施的建设和提升改造。

畜禽养殖户清洁生产要求:全县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户逐步淘汰全程水冲粪等清粪方式,新建养殖户杜绝水冲粪清粪方式,实现废水源头减量。主要任务包括粪污输送管道以及排水系统的建设和改造。各养殖户实行雨水、污水收集输送系统分离改造,污水收集输送系统应采用封闭管道,不得采取明沟或暗渠布设,彻底避免雨污合流,实现废水减量化。各养殖户建造相配套容积的“防雨、防渗、防漏”的堆粪场所,堆积发酵,发酵后的粪肥要全部还田,有效防止粪污环境污染。

2、加强畜禽粪污处理和利用设施建设

促进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配套设施提档升级。按照《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农办牧〔2022〕19号)要求,指导畜禽规模养殖场科学建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按照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的年度目标要求,将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任务落实到各养殖场。对新建和改扩建养殖场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实施雨污分流,粪污综合利用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运。现有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设施建设按照“一场一策”要求制定方案,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开展精准化改造,建设相应的畜禽粪便、污水与雨水分流设施,畜禽粪便、污水的贮存设施,粪污厌氧消化和堆沤、有机肥加工、制取沼气、沼渣沼液分离和输送、污水处理等养殖场污染物处理设施。重点对全县非禁养区范围内养殖场实施粪污处理基础设施标准化改造,即“一控两分三防五配套一基本”建设。到规划末期,全县现有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粪污资源化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

加强畜禽养殖户粪污治理设施建设,并保持正常运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粪污处理的要签订协议,明确相互责任,确保粪污资源化利用。按照《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农办牧〔2022〕19号)要求,指导畜禽养殖户科学建设畜禽粪污处理设施,由乡镇人民政府对非规模畜禽养殖户进行治理、认定。畜禽养殖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符合“一分离两配套”基本要求,“一分离”即雨污分离,污水宜采用暗沟或管道输送;“两配套”即与生产规模相匹配的堆粪场、粪污储存池等配套设施,粪污储存设施要达到防雨、防外溢和防渗透的要求。委托第三方处理的,应当建设粪污暂存设施。

3、推进田间配套设施建设

推进规模养殖场田间配套设施建设。由规模养殖场作为责任主体,在自行配套的消纳土地建设相应配套设施,包括田间粪肥暂存设施、粪肥运输罐车、肥水还田输送管道、肥水拖管式施用、撒肥机等设施。提升田间配套能力,建立还田土地台账,规范还田管理,杜绝直排。

引导种养主体通过土地流转、粪肥订单等方式,按照养殖规模配套土地,建设田间贮存和输送管网设施,积极打造一批种养结合示范场、示范区。

在三屯乡等畜禽养殖户较多的乡镇,以政府为主导,建设田间配套设施,解决粪肥还田“最后一公里”问题。同时,鼓励种植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配套建设液态粪肥田间贮存地、输送管网等设施,实现场内粪污贮存发酵与田间粪肥贮存利用设施相配套。

(四)建立健全台账管理制度

为规范养殖场档案管理,增强养殖场档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应按照农业农村部和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管理的通知》(农办牧〔2021〕46号)的要求,完善畜禽规模养殖场和养殖户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管理制度,做好台账记录。

(1)落实责任。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农村局要按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督促指导规模养殖场制定年度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内容包括养殖品种、规模、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的产生、排放和综合利用等情况,于每年1月底前报县生态环境分局备案,同时抄送县农业农村局。左云县农业农村局要指导畜禽规模养殖场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作为养殖档案的重要内容,建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及时准确记录有关信息,确保畜禽粪污去向可追溯。配套土地面积不足无法就地就近还田的规模养殖场,应委托第三方代为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并及时准确记录有关信息。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结合地方实际,逐步推行畜禽养殖户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管理。

(2)强化日常管理。左云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对畜禽养殖场(户)的指导,县生态环境分局要加强对畜禽养殖场(户)的监督,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作为技术指导、执法监管的重要依据。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对畜禽粪肥的质量监测,县生态环境分局要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加强畜禽养殖执法监管,规范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依法查处粪肥超量施用污染环境的环境违法行为。对养殖场、专业粪污资源化利用机构基础信息实行联网管理,赋予统一身份编码,实现信息直联直报,及时记录粪污日处理量和粪肥施用时间、施用量与施肥方式等,确保台账数据真实准确。畜禽规模养殖场,畜禽养殖户粪污去向不明的,为未利用。

(3)加强指导。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要结合左云县地方实际,加强宣传和培训,指导畜禽规模养殖场、畜禽养殖户准确理解填报要求和指标含义。县农业农村局要以畜禽粪污就地就近肥料化利用为重点,按照畜禽粪肥还田要求和标准,加强对畜禽规模养殖场、畜禽养殖户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指导,鼓励采用低成本、低排放、易操作的粪污处理工艺。

(五)强化环境监管

1、加强宣传引导,规范审批程序

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发放宣传册、张贴告知书等方式,落实告知承诺和畜禽养殖业主环保主体责任,利用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严格审批监管,规范畜禽养殖准入门槛,明确禁养区范围、排污许可以及环评审批要求。

2、加强日常监管

不定期到养殖场进行技术指导,开展检查,督促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每季度对禁养区内己关闭搬迁畜禽养殖场户进行现场随机查看,对反弹复养的养殖场户发现一处督促关闭一处。

3、加强部门协作,防范污染风险

农业部门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对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情况进行随机检查,促进配建设施稳定运行,督促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加快配建。对规模养殖场的布局情况、“三区分离”情况、“两道分开”情况、雨污分流情况以及防雨、防渗、防漏及固体粪污储存场所和污水储存池、粪污处理使用记录档案等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强化养殖场落实主体责任,提升和完善畜禽养殖粪污处理设施配套建设,结合当地种养情况和环境压力制定污染风险防范措施,协同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四、重点工程

本规划重点工程主要包含畜禽养殖场粪污贮存与处理设施建设、畜禽粪污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田间配套设施建设以及监管体系建设四大部分。

(一)畜禽养殖场粪污贮存与处理设施建设

左云县规模化养殖场均已配套粪便堆积发酵池和粪污处理设施,而畜禽养殖户参差不齐,大多数粪污就地堆放,无粪便堆积池和污水处理池。本规划主要针对35家畜禽养殖场户粪便堆积发酵池和污水处理池进行建设,共需配套建设建设23775m3粪便堆积发酵池,5250m3污水处理池。

(二)畜禽粪污集中处理设施建设

左云县已建成1个全县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大同富泰肉牛养殖股份有限公司,设计年处理畜禽粪污10万吨,现已建成一期工程,年处理畜禽粪污5万吨,通过收集周边村镇畜禽粪污,可实现农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对粪污进行统一分户收集、统一储藏、统一转运,并生产加工成有机肥。以2022年为例,左云县全县畜禽粪污产生量为9.19万吨,小于大同富泰肉牛养殖股份有限公司的设计粪污处理量10万吨,所以本次规划

不新建粪污集中处理设施,拟规划进行大同富泰肉牛养殖股份有限公司畜禽粪污处理项目二期工程建设,满足全县农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三)田间配套设施建设

本规划拟增加8台10立方的粪污密封转运车,1个乡镇配套1辆,主要用于各乡镇规模养殖场与田间或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的粪污转运。建设和运营主体为政府,配合就近的第三方企业,统一进行粪污的收储和转运。

(四)监管体系建设

根据养殖污染防治压力和环境管理的需求,指定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环境监管机制与措施,从规范审批、强化日常监管与防范污染风险的三个方面明确部门分工、监管要求和措施,通过环境监管、执法、指导等措施推动压实养殖主体责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体系建设主要包括:

(1)设立或指定部门,具体负责粪污污染防治监管体系的建设与运行。

(2)完善粪污防治与资源化利用制度,建立养殖和污染防治台账,监管粪污未经发酵直接还田或进入水体,保护畜禽养殖区域生态环境。

(3)完善养殖管理和审批制度,严格执行禁养区划定区域不得新建养殖场(户),规范清粪方式。

(4)建设和提升改造粪污防治设施,积极推进粪污发酵还田和生产有机肥工程建设,提升污染防治水平。

(5)建立粪肥产品检测制度,指导和监管养殖场(户)负责人按《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25246-2010)、《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36195-2018)、《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GB7959-2012)、《有机肥料》(NY525-2012)和《有机无机复混肥料》(GB∕T18877-2020)进行粪污处理,并定期采样、送样,开展粪肥处理产品的质量检测,测定有机质、总养分、水分、酸碱度、总砷、总汞、总铅、总镉、总铬、蛔虫卵死亡率和粪大肠菌群数等,避免粪污处理还田后污染土壤环境。

(6)配合环境监管部门,按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及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和监测规范,对养殖区及周边定期开展大气、地下水、地表水和土壤的环境质量监测,保障生态环境保护与发展养殖协调可持续发展。

(7)建设畜禽养殖信息化管理平台,对养殖类别、规模、粪污产生量、清粪方式、水资源利用、粪肥质量、粪肥利用率、养殖区域及周边环境质量、农田土壤质量信息数据进行管理、统计和分析,为养殖业主管部门提供决策支持。

五、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1、促进种植业提质增效

通过种养循环等模式推广,将促进有机肥施用量增加。增施有机肥可使农产品外观、适口性、糖度、营养物含量等品质提升,价值提高。带动左云县绿色、有机农产品等“三品一标”认证,推动农产品向优质、高端方向转型升级,实现提质增效。

2、提升全县农业竞争力

通过项目实施,将推进种养循环、农牧结合,使之成为左云县农业发展亮点与优势,有利于促进全县农产品品牌价值提升和产业竞争力增强。

3、促进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通过落实严格环境准入、强化污染源头管控、加强技术引导示范、推行清洁养殖方式等措施,将促进畜禽养殖业的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引导产业生态化、规模化、集约化转型,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农产品品质和价值,提升产业综合效益,拓宽农民创收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二)环境效益

1、改善养殖场周边环境

通过推进养殖场的粪污资源化治理,避免了粪污直接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有效地保护了农村生活环境。养殖粪污进行资源化利用,有效地利用了养殖业粪便作为有机肥,沼液生产沼气,沼渣灌溉林地、农田等,有力促进了COD、氨氮减排,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同时切断了有毒有害病菌的生长周期,杀灭大量有毒害病菌,有利于人畜身体健康,畜禽养殖场周围的环境卫生也将因此得到很大程度的提高,形成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具有很好的环境效益,符合产业发展和可持续发展要求。

2、减少废弃物产生,降低水体污染

通过改造畜舍排污系统、雨污分流改造等措施,结合舍内节水饮水设备的使用,能够明显降低污水的产生量。从源头减少了废弃物的产生,符合循环农业中的减量化原则。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养殖场的基础建设,使养殖场户粪便污水不外排,保护了河流、地表水系;污水沉淀池采取了防渗措施,杜绝了污水的下渗,从而减少了对周围环境和地下水的污染,提升了农村饮用水的保障水平。

3、提升耕地肥力,减少化肥施用量

将畜禽粪污就近还田的方式构建农牧良性循环,可以从根本上解决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畜禽粪便中含有丰富的有机质、微量元素及氮、磷、钾,因此畜禽粪便是制造肥料的有效原料。畜禽粪污肥料化制造成固体粪肥,施于农田后有助于改良土壤结构、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提供作物养分、培肥地力,不仅可以生产出绿色有机农产品,还有利于土壤肥力的提升,确保农作物稳产高产,大大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的能力。通过肥料化的方式在解决畜禽养殖污染的同时,还能够降低种植环节化肥的施用量。符合农业部提出的“一控两减三基本”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目标。

(三)社会效益

1、推进畜牧业精准扶贫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制推进项目的实施,支持组建社会化服务组织,参与项目建设,创新社会化服务模式,推动畜禽粪污收集、存储、运输、处理和综合利用全产业链的形成,产业链上各环节将提供大量工作岗位,可吸纳贫困户就业,成为畜牧业精准扶贫的新渠道。

2、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通过项目实施,将畜禽粪污等废弃物转变为有机肥等资源,变废为宝。既减轻了环境保护压力,又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推动有机肥替代化肥,减少了化肥使用量,同时增施有机肥可提高农作物抗性,减轻病虫害的发生,降低农药使用量,从而节约种植成本,促进农民增收;通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的推广,将有效促进区域农牧结合、种养循环,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3、提升农民生活水平

项目的实施,将有效减少畜禽粪污排放、减轻养殖气味污染,从而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推动美丽乡村建设。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由县政府统一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左云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同时成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专家组,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建立有效的部门沟通协作机制,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分解落实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任务,实现资源和信息共享,形成部门合力。

责任分工

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总体规划制定和跨部门工作的协调

推进,对发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涉及的有关政策、规划和工程技术等进行协调衔接,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重点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及总结。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层层明确目标任务,落实防治工作责任,并根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三)政策和技术支持

全面落实《左云县发展养殖业贷款贴息扶持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肉羊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调整并延续养殖业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等优惠政策,强化对生态畜牧业建设的政策扶持,出台相关政策支持美丽牧场、畜牧业生态养殖场、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鼓励建立受益者付费机制,保障第三方处理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合理收益。保障畜禽粪污治理技术研究、引进、试点等工作经费,鼓励养殖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通过技术研发和生产实践,创新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新方法、新途径。

(四)强化监督考核

把畜禽养殖环境污染监管测的效果纳入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的工作绩效考核当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度、质量、运行、安全等因素开展绩效评价,及时公布考评结果,对有关部门和乡镇落实公开奖惩。从制度上规定环保机构对畜禽养殖的监管责任,明确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管重点、监管频次以及监管方式等。在对畜禽养殖户进行监管工作时还需要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的效率,对于违反规定的畜禽养殖场立即采取行动,使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严重的直接进行关停处理,确保执法力度。

(五)宣传引导及公众参与

积极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信等不同媒介,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舆论宣传,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畜禽养殖场、养殖户和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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