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云县人民政府“回应关切”工作制度
第一条 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回应、评估机制,要重点了解涉及县委、县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县政府常务会议等政务舆情信息;涉及公众切身利益且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引发媒体和公众关切、可能影响政府形象和公信力的舆情信息;涉及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和自然灾害应对的舆情信息;严重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民生舆情信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不实信息等。
第二条 各乡镇、各部门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好政务舆情的回应工作,涉事责任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
对涉及县政府重大政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政务舆情,县政府相关部门是回应主体,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和具体承办人;涉及乡镇的政务舆情,属地涉事乡镇是回应主体,乡镇长为责任人;涉及多个乡镇的政务舆情,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是回应主体。县政府办公室会同宣传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县政府办公室综合内务股和县委宣传部网络信息舆情服务中心负责联络、回复工作。
第三条 各乡镇、各部门对收集到的舆情加强研判,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置。对建设性意见建议,吸收采纳情况要对外公开。对群众反映的实际困难,研究解决的情况要对外公布。对群众反映的重大问题,调查处置情况要及时发布。对公众不了解情况、存在模糊认识的,要主动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澄清事实。对错误看法,要及时发布信息进行引导和纠正。对虚假和不实信息,要在及时回应的同时,将涉嫌违法的有关情况和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网络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进一步做好专项回应引导工作。
第四条 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和突发公共事件等重点事项,要及时发布信息。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最迟要在5小时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有关地方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主动发声。针对重大政务舆情,由涉事部门及时上报县人民政府组织建立与宣传、应急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有关新闻媒体和网站的沟通联系,着力提高回应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
第五条 做好新闻发布工作,突出抓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工作,由县委宣传部和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承办,各牵头部门负责具体发布,各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舆情的收集、研判工作。做好定期发布和临时发布,县委宣传部和县政府办公室也可根据工作情况,向各部门主动提出临时新闻发布建议。各相关部门要密切关注涉及党和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认真确定主题,精心准备,及时发布,确保在回应质疑、澄清事实、应对突发事件等方面不失声、不缺位。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
第六条 本制度由左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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