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机构介绍 - 左云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县乡村振兴局) - 左云县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035211000/2024-00161
信息分类: 机构介绍
发布机构: 左云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发布日期: 2024-09-08 19:59
标题: 左云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县乡村振兴局 )职能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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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云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县乡村振兴局 )职能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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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云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的主要职责: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执行有关农业农村地方性法规;制定规范性文件,负责农业、水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参与落实涉农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措施。

(二)组织协调推进全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组织实施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落实。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城郊农业以及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地方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组织落实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政策措施。指导农业供给侧结构性调整,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按照职责权限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提出区域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建议。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全县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运用农艺、农机、生物等工程措施发展有机旱作农业。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贯彻执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农作物种子(种苗)、种畜禽、农药、肥料、兽药、兽医医疗器械、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监督管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全县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全县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政策建议。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县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拟订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推广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指导农技推广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全县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牵头开展全县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国内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四)负责保障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县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战略规划,组织编制县确定的重要河、湖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十五)负责全县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全县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定全县中长期供水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全县水资源监测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负责取水许可、水土保持等行政许可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负责全县水资源监测,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按规定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全县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十六)按规定制定全县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安排意见,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审批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全县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十七)指导全县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全县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全县地下水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十八)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全县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节约用水的政策、制度和相关标准,根据需要制定县级配套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十九)指导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负责组织指导全县河湖长制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河道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全县重要河湖及河口、河岸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全县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联通工作。

(二十)指导监督全县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承担水利基建工程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工程验收有关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二十一)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县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二十二)指导农村水利水电工作。组织开展全县中小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及节水灌溉工作。指导全县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对水质检测工作实施监督。

(二十三)指导全县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工作。

(二十四)负责全县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县域内水事纠纷,负责全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监督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组织实施全县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负责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县水库、水电站大坝、水利设施(水电站及配套电网)、水域及其岸线、河道采砂和地下水开采、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农村饮水、节水灌溉等的安全监督管理。

(二十五)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水利行业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规程规范。指导水利信息化建设管理,组织水利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审查并监督实施。办理有关水利涉外事务。

(二十六)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县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二十七)负责全县乡村振兴工作的统筹协调、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八)制定全县乡村振兴政策、规划、任务,研究提出乡村振兴中、长期发展规划,阶段性工作目标和年度实施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十九)制定乡村振兴管理办法,协调、组织全县乡村振兴项目实施,配合相关部门对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三十)组织开展全县巩固脱贫状况、动态监测和信息化调查、统计工作。

(三十一)负责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十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

(三十三)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有关职责分工。

(1)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监督管理。

(2)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2.与市生态环境局左云分局有关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负责农产品产地环境的保护和管理,市生态环境局左云分局负责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索 引 号: 035211000/2024-00160
信息分类: 机构介绍
发布机构: 左云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发布日期: 2024-09-08 19:57
标题: 左云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县乡村振兴局 )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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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云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县乡村振兴局 )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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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综合办(党组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办党组会议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落实会议议定事项;承办“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相关工作;负责政务信息、政务公开、保密、宣传、信访、政务督查工作;负责政府采购及行政后勤管理工作;协调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指导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下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

负责人:池海,联系电话:0352-3835359

(二)法规和质量安全监督股

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承担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复议、有关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

组织实施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

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具有审批性质行政职权事项的受理、办理或牵头组织联审联办工作,指导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承担实施全县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配合实施全县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制度。负责取水许可、河道等行政许可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承担县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全县河湖长制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河湖管理工作。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处理水事纠纷,组织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负责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负责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

起草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划、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行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安全。

负责人:王云生,联系电话:0352-3835359

(三)计划财务股

建立健全单位财务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编制及组织实施财务年度预算、决算工作。承担县级农业、水利、乡村振兴等资金的收支管理及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局人员工资福利发放及社保缴纳;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与监督、票据管理、审计等方面工作;编制各类财务报表,监督并保管会计账册档案;加强行政事业经费、专项经费、预算外经费、职工福利经费和固定资产及政府采购的管理;接受审计机关、财政机关和税务机关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进行的监督。

负责人:梁文斌,联系电话:0352-3835359

(四)乡村事业建设股

负责全县畜牧业、渔业、农垦等农业产业的监督管理。

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研究提出全县年度主要农产品、重要农业生产资料调控政策建议。牵头组织全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负责美丽乡村建设指导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编制全县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大宗农产品县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县场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

组织协调全县乡村产业发展。提出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城郊农业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拟订全县农业“走出去”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组织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承担协调管理我县与有关国际农业组织或机构的合作交流事务。承担有关农业涉外事务、农业援外项目工作。拟订全县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和农垦、渔业渔政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标准化生产和规模健康养殖,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起草全县渔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组织渔业水城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

组织协调推进全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

负责人:梁文斌,联系电话:0352-3835359

(五)农业建设管理股

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起草农作物种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技术推广应用工作。

拟订种植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运用农艺、农机、生物等工程措施发展有机旱作农业。承担发展节水农业相关工作。承担肥料、农药、农膜和科学合理使用。承担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产品质量体系建设,推进三品一标建设等工作。

负责人:郝海文,联系电话:0352-3835359

(六)水利规划管理股

拟定全县水利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县内流域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全县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提出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建议。组织编制全县水利建设年度投资计划,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水利信息化建设管理,按权限组织水利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审查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县河流行洪安全和治理、开发;负责县管河流治理、开发及保护利用;指导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配合实施全县防洪论证制度。负责县管水库工程安全运行和建设管理。负责全县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工作。指导全县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编制全县农村供水保障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及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的农村饮用水并协助完成城市供水的定期水质检测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水土保持工作,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负责人:郑宽,联系电话:0352-3835359

(七)水利水资源发展与监督股(河长制办公室)

承担实施全县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配合实施全县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制度。负责取水许可、河道等行政许可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承担县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全县河湖长制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河湖管理工作。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处理水事纠纷,组织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负责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负责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

负责人:郑宽,联系电话:0352-3835359

(八)巩固衔接股

组织全县有关巩固衔接工作方面的考核评估、督导检查、调研通报等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组织开展巩固衔接资金项目库建设,对项目实施、资金绩效进行监管。负责动态监测、数据信息、系统管理等工作,指导乡镇(城区)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协调行业部门进行信息预警和落实帮扶措施。组织乡镇(城区)开展“雨露计划”资助工作,落实本科大学新生资助工作。负责小额信贷推荐资格复核、贷款贴息、系统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政策性扶贫保险投保工作。负责易地扶贫搬迁信息化管理工作。

负责人:徐向有,联系电话:0352-3835359

(九)农村经营管理股

组织实施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落实。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负责人:付成权,联系电话:0352-3835359

索 引 号: 035211000/2024-00159
信息分类: 机构介绍
发布机构: 左云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发布日期: 2024-09-08 19:56
标题: 左云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县乡村振兴局 )办公地址、时间、电话、负责人
文号:
时效:

左云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县乡村振兴局 )办公地址、时间、电话、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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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陈彬

办公地址:政府后院农业综合楼五楼

办公时间:08:00—12:00  ;14:30—18:0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352-3835359

索 引 号: 035211000/2024-00158
信息分类: 机构介绍
发布机构: 左云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发布日期: 2024-09-08 19:55
标题: 左云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县乡村振兴局 )领导设置
文号:
时效:

左云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县乡村振兴局 )领导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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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陈彬,负责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全面工作,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局长:梁文斌,协助局长分管财务、畜牧业、渔业、农垦、乡村产业、农业保险、信访维稳、农业经济指标运行等行政管理工作,协助局长推进农村基础设施、乡村治理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协助局长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农业投资管理等工作;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培训教育工作。

分管:计划财务股、乡村事业建设股

对接的市局科(室):计划财务股、产业发展科、农村水务事业促进科、科技教育科、市场信息化科、畜牧兽医科、渔业科、发展规划科、人居环境办公室、乡村建设促进科

副局长:郝海文,协助局长分管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党组各项工作、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分管农田建设、耕地质量管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农作物种业、种植业发展、农资、植物检疫、农业绿色发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产品质量体系建设、农产品品牌建设、三品一标建设等工作。

分管:综合办(党组办公室)、农业建设管理股

对接的市局科(室):办公室、秘书科、党组办公室、人事科、农田建设管理科、种植业管理股、种业管理科

副局长:王云生,协助局长分管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农业行政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农资和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管理、农业机械化发展、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农机作业安全等工作。

分管:法规和质量安全监督股、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对接的市局科(室):法规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执法队、行政审批管理科、水利监督科、农业机械科

党组成员、现代农业发展中心主任:付成权,协助局长分管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落实、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等工作。

分管:农村经营管理股

对接的市局科(室):农村工作经济指导科、政策和改革科

乡村建设发展中心主任:徐向有。协助局长分管全县乡村振兴工作的统筹协调、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全县乡村振兴政策、规划、任务及管理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县巩固脱贫状况、动态监测和信息化调查、统计工作;负责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分管:巩固衔接股

对接的市局科(室):帮扶科、监督检查科、区域发展促进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