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云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关于核定左云县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大同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左云县分公司:
为缓解居民管道天然气购销价格倒挂矛盾,保障天然气市场稳定供应,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左发改工信发〔2024〕29号)规定,参考《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定大同市平城区、云冈区、云州区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同发改商品发〔2025〕157号)
相关标准,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对我县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核定如下:
一、执行标准
(一)居民生活用气(包括居民炊事、生活热水等)
第一档用气量:28立方米及以下(含28立方米),每户每月销售价格为2.97元/方。
第二档用气量:28立方米以上至42立方米(含42立方米),每户每月销售价格为3.26元/方。
第三档用气量:超出42立方米以上,每户每月销售价格为3.85元/方。
(二)居民独立采暖用气(采暖期用量,不含居民生活用气)
第一档用气量:460立方米及以下部分,每户每月销售价格为2.97元/方。
第二档用气量:超过460立方米以上部分,每户每月销售价格为3.26元/方。
(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
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销售价格为3.12元/方。
(四)特殊群体
为确保低收入群体和“煤改气”用户生活水平不因理顺居民用户价格而降低,对城镇低保家庭和“煤改气”用户继续实行优惠政策。
二、相关事项
(一)大同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左云县分公司应在营业厅的显著位置公示各档气价、阶梯气量划分及收费标准,接受用户监督。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价格,不得擅自调整或变相变更,严禁乱收费。执行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我局反馈。
(二)城燃企业要设置过渡期,给用户留出必要的适应消纳时间;不可限购,必要时可采取增加营业网点、延长营业时间等措施,有序安排购气。
本通知自2025年10月1日起执行。《左云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左发改字〔2021〕27号)同时废止。
左云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
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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