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云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要求,现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对本项目的环评工作进行公告,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左云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
2、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左云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角,输煤铁路专用线东侧,大呼高速路的北侧,污水处理总规模10000m3/d,分二期建设。一期5000m3/d,二期5000m3/d,本次评价内容为一期。建设内容是强化预处理、二级处理、深度处理等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处理设施及相应配套及辅助设施。本次项目总投资11756.44万元,占地面积87.08亩。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左云县武州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佳琦
联系电话:15735258632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
联系电话:13834547403
联系人:王工邮箱:786449145@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对拟建项目评价范围内的自然环境及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调查及评价。
(2)根据行业生产的特点,项目建设可能造成对大气环境、地下水环境和土壤环境的影响,是本次评价的重点。
(3)通过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土壤环境、生态环境等的影响预测,从环保角度出发,明确回答本工程的环境可行性,为决策部门和工程设计提供科学依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参与的范围:以本项目附近的常住居民为主,其他公众为辅;
2、公众在提出意见的时候,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反映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3、提出意见时请留下联系方式,收到的意见及提出意见的人员的联系方式将保密,不对无关的人员和单位公开。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采取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的方式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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