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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云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2-02-21 23:35来源:左云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左云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工业和信息化、促进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城镇集体企业、国内外贸易、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发展战略和方针政策,参与研究拟订与此相关的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提出全县工业高质量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工业高质量发展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经济技术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三)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经济运行中多种交通运输方式的综合协调。开展重要运行要素的保障协调。组织推进工业领域现代物流发展工作。

(四)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按规定权限,负责企业技术改造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含煤炭类项目)的核准、备案。负责全县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园区、信息产业园区的宏观指导、规划发展、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工作。

(五)拟订高新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优化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全县有关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负责培育发展全县战略性新兴产业,承担全县新材料、原材料、装备制造、化学工业、消费品和电子信息等行业管理和产业促进工作。

(六)综合分析工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促进可持续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业循环经济、清洁生产促进政策。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工作,指导行业和企业节能环保工作。

(七)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负责建立服务企业常态化机制,统筹推进服务企业工作。

(八)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紧急状态下重要物资生产组织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九)统筹推进全县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和信息安全,协调工业领域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动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推进工业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制造和应用。负责全县大数据发展应用工作。

(十)拟订全县商务发展规划,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和社区商贸服务业发展;研究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十一)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十二)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市场进行监督管理。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对外技术贸易、加工贸易、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及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贸易政策;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十四)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十五)拟订外商投资政策;依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依法核准重大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规范对外招商引资活动;指导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工作,负责外商投诉工作。

(十六)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对外经济合作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项目等;拟订我县人员出境就业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拟订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核准县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地方金融类企业除外)。

(十七)负责全县散装水泥、预拌商品混凝土、砂浆的宣传、推广、发展、监督、管理和协调工作。

(十八)研究提出全县民营经济(小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拟订促进民营经济(小企业)和发展的政策和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民营经济(小企业)创新创业基地建设,推进民营经济(小企业)自主创新。监测全县民营经济(小企业)运行态势。指导中小企业加强管理;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全民创业。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小企业)融资的有关重大问题。

(十九)根据左云县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县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二十)承担监督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

(二十一)负责组织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二十二)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组织制定全县集体企业改革政策,并负责实施。

(二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1、办公室(党组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

2、工业和信息化股

3、商务管理服务股

4、民营经济促进股

5、国资管理股 安全管理股

负责人:李明

办公地址:左云县人民政府五楼

办公时间:8:0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周一至周五

联系方式:0352—3829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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