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车系统 | 收藏网站
机构职能
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机构职能
左云县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2-02-21 23:44来源:左云县林业局

左云县林业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配合上级业务部门,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

(二)负责组织全县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工作,指导全县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林地管理,拟订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管理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森林资源。负责根据国家、省和市政策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湿地保护标准,拟订全县湿地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全县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按照国家荒漠化标准拟定配套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五)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信息收集,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六)负责监督管理全县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沙漠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贯彻执行国家自然保护地标准,负责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的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全县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贯彻执行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

(八)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木材利用及相关林业产业政策,按照国家标准对全县林业和草原生产企业实行行业指导,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

(九)指导国有苗圃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指导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应急管理部门,以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二)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十三)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的有关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办公室、国土绿化股、林地和自然保护地管理股、综合业务股

单位负责人:周勇

办公地址:政府后院农业综合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6:00

联系方式:3835379    3835363

场景式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