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ZY00100-06G-2018-0002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构:左云县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2018-08-30 |
名 称:关于印发《左云县重型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左政发〔2018〕50号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左云县重型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你们接文后,认真贯彻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左云县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0日 左云县重型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按照《大同市重型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集中开展重型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大同市重型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左云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针对交通污染的突出问题,全面实施县城过境车辆优化通行措施,集中开展柴油货车排放达标治理、散装物料运输车辆抛洒扬尘治理,加强县城过境公路养护管理,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部门联动。专项行动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交通、公安、环保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加强联合执法,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提高联合共治水平。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既要注重加强交通管制和路面执法,严肃查处和控制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车辆污染,又要注重从车辆销售、注册、运输市场准入环节加强监管,从严控制排放不达标柴油货车进入市场。 坚持运用成果、健全法治。认真总结运用专项行动的实践成果,加快完善政策法规标准体系,健全环境诚信联合奖惩制度,为实施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奠定基础。 (三)主要目标 经过集中治理,进一步提升柴油货车污染物排放达标率,减少散装物料运输车抛洒扬尘污染,推动散装物料集装箱运输或硬密闭运输,控制输入性交通污染,促进绿色运输健康发展,有效降低空气污染物浓度,改善县城环境空气质量,实现国家和省、市提出的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阶段性目标。 二、行动安排 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准备启动阶段(2018年8月15日前) 主要任务是:做好组织领导、制定方案、组建队伍等准备工作,为开展专项行动莫定坚实基础。 1.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专项行动领导组,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督促检査、考核总结等工作。 组 长: 任 帅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常务副组长 :马 杰 县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 赵 波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成 员: 边国栋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昝忠江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赵 升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陈 新 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郭永富 县公安局副局长 曹海平 县发改局局长 樊国斌 县经信局局长 王志军 县财政局局长 王守业 县住建局局长 王志刚 县司法局局长 雷继华 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李 军 县市监局副局长 路满堂 县市监局副局长 任国君 县治超办主任 吕献文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队长 张 兵 县公路管理段段长 潘玉峰 大同北高速公路分公司路政大队队长 董玉平 山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二支队六大队队长 领导组设联合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由昝忠江、赵升担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都要成立相应机构。 2.制定实施方案。县政府于8月12日前制定印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专项行动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行动安排及应急保障措施等。交通运输局、公安局、环保局、公用事业管理中心等有关部门也要结合部门职能制定工作方案。 3.发布公告行动。8月10日,县专项行动领导组在左云县人民政府网站、左云电视台和《今日左云》等媒体向社会公告专项行动。同日向社会发布县城过境车辆优化通行线路管控通告,由公安部门牵头,会同交通、治超等职能部门,结合县城路网布局、技术状况及治超要求,明确重型货车、散装物料车辆优化通行路线和示意图。 4.组建执法队伍。县政府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从公安、交通、环保、市监等部门抽调精干人员,组建专项行动联合执法队伍明确工作机构,落实执法人员,确保8月14日前完成执法准备工作,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装备到位、责任到位、队伍集结到位。 (1)组建5个专项行动联合执法组。以水窑治超站、水磨湾治超站2个固定专项行动联合执法组为依托,在南关南出口(左鸦线入口)、古城北出口(省道三屯段出口)设立2个流动专项联合执法组,另外设立1个源头流动执法检查组在全县巡游执法,实行24小时无缝隙衔接联合执法。 (2)抽调人员60名。具体抽调人员数量为:公安部门10人,交通部门(含运管所)21人,左云公路管理段3人,环保12人、市监部门8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6人。其中水窑、水磨湾2个固定专项行动联合执法组抽调26人,每组12人(公安2人、交通6人、环保2人、市监2人);南关南出口(左鸦线入口)、古城北出口(省道三屯段出口)2个流动专项联合执法组抽调26人,每组13人(公安3人,公路3人、环保2人、市监2人、公用3人);源头流动执法检查组由交通运输局抽调8人组成。 水窑治超站、水磨湾治超站2个固定专项行动联合执法组组长由原治超检测站站长兼任;源头流动执法检查组由原道路运输管理所分管副所长兼任;南关南出口(左鸦线入口)、古城北出口(省道三屯段出口)由公安部门派出人员担任联合执法组组长。 (3)装备配置。水窑治超站、水磨湾治超站、源头流动执法检查组均按原办法配置车辆,南关南出口(左鸦线入口)、古城北出口(省道三屯段出口)由公务用车办配置2辆执法车。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配备各种检测设备,确保检测数据准确无误。 (4)岗前培训。8月14日下午,县专项行动领导组联合办公室组织对抽调的全体执法人员进行一次专题培训,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 5.做好启动工作。各成员部门要认真梳理专项行动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确保8月15日零时专项行动全省统一启动、全面展开。 第二阶段:集中治理阶段(2018年8月15日-12月31日) 主要任务是:抓住“车、路、油”三个环节,组织开展交通运输、公安、环保、市政等部门联合执法,重点整治柴油货车超标排放和散装物料运输车辆密闭不严、沿路拋洒以及道路扬尘污染,优化重型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辆过境县城通行路线,有效降低交通污染。 1.全面实施县城过境车辆优化通行措施 从2018年8月15日零时起,全县实施县城过境车辆优化通行措施,对所有经过县城的重型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辆实施有效管控,力争用一个月时间,使全县环境质量有明显改善。公安部门要加强交通秩序管理,重点加强城乡结合部路段的管控,引导车辆有序分流,按照指定路线行驶。对特殊运输需求的车辆,结合实际明确行驶路线、时间和管理办法。交通运输、公路管理部门要做好公路养护管理和有关标志设置、信息发布工作,确保交通安全畅通。 2.集中开展柴油货车排放达标治理 (1)严格在用柴油货车排放检验。环保部门要强化柴油货车排放检验的管理,检验不合格的,公安部门不得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对未通过年度环保检验和年度安全技术检验的在用道路运输柴油货车,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得通过道路运输证年审。强化入户监督抽测。环保部门要督促指导重点工矿企业、运输企业等柴油货车用车大户,建立完善车辆维护、燃料和车用尿素添加使用台账,对于柴油货车停放集中的重点场所,开展定期和不定期入户监督抽测,并建立柴油货车抽测档案,秋冬季期间加大入户监督抽测力度。 (2)加强柴油货车销售、注册、市场准入等环节的监督管理。重点检查柴油货车注册登记前的环保信息随车清单、污染控制装置、上线排放检测等内容,严厉打击销售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车辆、排放检验机构检测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对从事道路运输的柴油货车,环保、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把环保检验、安全技术检验、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关。尾气排放不达标、安全技术检验不合格、燃料消耗不符合标准的柴油货车不得进入道路运输市场。 (3)从严査处不合格油品。从今年1月1日起,全省已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柴油,禁止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柴油。市监、经信、公安等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依法打击销售、使用不达标车用柴油和车用尿素行为,从严倒查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来源,坚决取缔“黑加油”站点。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成品油零售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开展柴油货车排放联合执法。利用现有治超平台和资源,采取环保部门检测取证、公安部门依法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执法模式,加强路面执法,打击国Ⅲ以下(含国国Ⅲ)柴油货车超标排放和已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重点检查柴油货车污染控制装置、车载诊断系统、尾气排放达标情况。对排放严重超标、“冒黑烟”以及未按规定使用车用尿素的,要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在水窑、水磨湾治超检测站设置联合执法检査点,开展入境柴油货车尾气排放抽检,对排放不达标车辆进行劝返,严格控制输入性污染。 3.集中开展道路拋洒扬尘治理 (1)加强散装物料装载治理。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必须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并按照规定路线行驶;装卸物料必须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防治扬尘污染;散装物料车辆卸载货物后要及时对车辆冲洗保洁。公用事业、交通、治超等部门要加强散装物料运输源头监管,严禁超载超限装载,严禁散装物料生产销售企业为未采取必要封闭措施的货运车辆装载,严禁未采取有效封闭措施的货运车辆出场。 (2)强化县城过境公路养护管理。所有县城过境公路要按照市政道路清扫、洒水标准作业,及时清扫抛洒物、保持路面日常清洁、坚决遏制二次扬尘污染。交通运输部门、公路管理部门要确保县城过境公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60%以上。同时要及时处置路面坑槽、松散、翻浆等病害,保证公路安全畅通。 (3)加强道路抛洒扬尘治理联合执法。公安、公用事业、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大现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货车抛洒扬尘等违法行为。対未采取有效密闭措施造成抛洒、脱落、遗漏、扬尘等污染的散装物料运输车辆,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罚。公用事业部门要加强对县城内建筑施工工地(包括拆迁工地)进出施工车辆的管控,要求工地设置过水池,出入口道路硬化,保证轮胎清洗干净后上路。 第三阶段:考核总结阶段(2019年1月1日-2019年1月31日)。集中治理结束后,县专项行动领导组对治理成效进行客观评估,并对成员单位专项行动成效进行全面考核。各成员单位要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总结,对治理成效进行客观评估,并做好市专项行动工作的全面考核。 三、保障措施 各单位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专项行动作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主要任务来抓。 (一)加强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此次专项行动在县专项行动领导组统一领导下开展,集中治理期间,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工作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安排、亲自落实,细化任务,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推动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县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每周定期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听取上周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周工作,同时加强信息报送和简报编撰,及时向市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反映工作动态。 (二)明确责任,强化部门职责。公安部门负责牵头明确县城过境车辆优化通行线路措施,制定相应的交通拥堵应急预案,落实城市过境车辆管控、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交通秩序管理等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负责货运车辆营运管理、公路养护管理及交通运输执法工作,明确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辆污染治理措施。环保部门负责车辆排放检验达标管理等工作。公用事业部门负责市政工程运输车辆的污染治理。财政部门要保障联合执法组执法期间所需执法装备、工作经费等。其他部门按各自职能负责相关工作。 (三)严格监管,加强监督指导。集中治理期间对有关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企业征信系统管理和信用考核评价。相关企业负责人信息纳入相关领域“黑名单”和全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对环境信用良好的企业实施联合激励。 县专项行动领导组要不定期对专项行动的跟踪督导。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对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给予表彰奖励。 (四)加强舆论宣传,确保行动落实到位。宣传部门要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加强正面宣传,重点宣传党委、政府开展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各项安排部署,及时报道治理成效,营造良好與论氛围。交通部门、环保部门、公安部门等职能部门要提前准备解读文章和应答口径。县新闻单位要按照政府职能部门提供的权威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做好舆论论引导。 (五)加强应急处置,消除隐患风险。要密切关注社会动态,制定突发性事件及舆情应对预案,加强应急值守,完善监控机制,及时消除各类风险隐患,有效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 专项行动期间,各成员单位办公室全天候24小时值班。 县专项行动领导组联合办公室联系电话:3822251 24小时值班电话:3822251 传真:38310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