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治超工作的整改方案
为进一步认真落实省治超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对大同市左云县、南郊区治超工作存在问题的情况通报》(晋治超办便字[2017]46号)和市治超办要求,及时将通报中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经县政府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统领,按照“抓综治、保畅通、保安全、为人民”的总体要求,继续坚持“政府主抓、部门联动、属地管理”的治超格局 ,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组织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完善治超长效管理,确保治超工作持续稳定开展,有效保护公路建设发展成果。
二、工作目标
有效控制非法超限超载车辆装载源头和上路行驶环节,确保全县车辆超限率低于0.2%。严禁非法改装、拼装车辆,严禁非法和违规生产车辆的销售和登记上牌,禁止车货总质量超过49吨的车辆非法上路行驶,保障公路安全畅通,逐步建立起健康、规范、公平、有序的通路运输市场。
三、时间安排及步骤
这次问题整改的时间为2017年10月18日至2017年11月 8日,按两个阶段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1.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10月18日至2017年11月5日, 通过各成员单位的通力协作和密切配合,充分运用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力,围绕整治重点和工作目标,采取有效措施,敢于叫真,敢于碰硬,攻坚克难,争取在短期内使非法超限超载运输得到有效根治。
2.总结考评阶段。2017年11月5日至11月 8日,治超各相关部门要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整改总结报告报送县治超办。
四、组织领导及整改措施
(一)组织领导
召开全县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整治工作大会,加强认识,全面部署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的工作任务和责任,各乡镇政府和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工作,了解剖析重点区域、路段超限超载成因,找准源头,提出针对性措施,制定专顶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职责,落实任务。
为确保治超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县政府成立整改工作领导组,县政府分管副县长马杰任组长;治超办主任任国君、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赵升、交警大队大队长吕宪文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资料调查组,组长由任国君兼任;整改协调组,组长由赵升兼任,副组长由吕宪文兼任;问题整改督查组,组长由政府办副主任昝忠江兼任。
(二)整改措施
1.开展治超百日严打整治行动。成立专门领导机构,组长县政府副县长马杰,副组长县治超办主任任国君、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赵升、交警队大队长吕献文。县治超领导组制定严打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行动期限:从2017年10月18日起----2018年1月底。各部门、各单位各司其职,组织专门力量投入到百日严打整治专项行动中来,认真落实工作方案,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切实把严打整治工作引向深入。
2.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员,调整充实超限检测站力量。两个超限检测站每站增加到3-4名交警人员。由交通运输局、交警队对水窑治超站及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由交通局运输管理所对问题源头企业进行严肃查处,该查处的查处,该调整的坚决调整。
3.加强源头监管。由交通运输局运管所对所有公示企业进行严格监管,对重点源头企业要派执法人员进驻。对发现的问题所涉源头企业严格调查,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4.加大治超站管理力度。免去水窑检查站站长、副站长职务,由交通局局长赵升临时兼任站长,加强站点工作的领导。由治超办牵头,交通局、交警大队参加,加大对货车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套证、遮挡(污损)号牌、不按规定悬挂号牌等涉牌渉证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大力整治治超检测站队伍纪律、作风,严厉打击超限超载各种违法行为。同时,加强流动巡查力量。在县道南酸线起点(南京庄)、左鸦线、三屯乡109国道连接点设立三个流动检测点。由交通运输局路政大队、公路段路政大队、治超办稽查队、交警队各中队依法依规,联合执法,对非法超限超载车辆进行严厉打击查处。
5.尽快搞好水窑站站点位置申报工作,由交警大队会同交通运输局尽快完成。
6.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构建稳定、长效的治超运行机制,对目前的制度及执行情况进一步回头看,及时加强制度的完善和制度的执行力度。
7.加强督促检查。县治超领导组、县整改工作领导组督查小组开展全面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处理。
8.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责成相关部门单位对水窑治超站及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由交通局运输管理所对问题源头企业进行严肃查处;对各治超职责单位及其有关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导致发生闯卡车辆、超载车辆出境等各类问题进行严肃查处、严肃问责。
五、 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
1.治超办:负责治超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
2.公安局:负责保证治超执法安全,依法加大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对纠集聚众、蓄意占道、恶意堵车、强行闯关、破坏治超站点设施、以威胁恐吓手段迫使治超人员放行超限超载车辆的暴力抗法者,要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交通运输局:负责对全县货运源头企业实施治超监督管理、路面监控、治超检测站点的建设及运行管理,加强农村公路超限超载车辆的监管。负责组织路政等公路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路面执法。
4.交警大队:负责组织交警开展路面执法,依法查处超限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 负责对车辆和驾驶人员的管理、路面管控、引导违法车辆到检测站点进行检测,维护治超检测站点的交通、治安秩序。加大打击无牌无证、假牌套牌货运车辆力度,禁止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发现非法改装车辆,依法强制恢复原状,发现非法拼装车辆,依法没收并销毁。
5.质量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汽修厂、维修点的管理和货物集散地监管,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行为, 依法取缔非法储(售)煤厂和非法汽车改装厂(摊、点)。治超设备的计量检测,做好从事改、拼装车辆标准执行情况的认定工作。
6.经信局:要加强对车辆改装企业的监管,规范生产、改装企业的行为,配合工商部门对车辆非法改装企业进行整治。
7.安监局(煤管局):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监管,对煤矿、焦炭等源头企业的管理
8.宣传部:加大对治超工作的宣传力度,对假记者进行严格治理与打击。
9.国土资源局:负责打击私采乱挖,加强源头治理力度,对非法占地的沙石料场、储售煤场,要依法取缔。
10.住建局:负责县区建筑工地运输工程材料,渣土、等工程车辆的监管,对许可的建筑工程项目确定专人,加强监管。严禁超限超载车辆、私改车辆、无牌无证车辆驶出工地,上路行驶。督促检查建筑企业落实治超责任,建立治超制度。
11.公路段:负责加强对国、省干道上超限超载车辆的监管;在国、省干道上按照国标设置统一规范、标志清晰、视认方便的超限超载限制以及限速标志。
12.各乡镇人民政府:是本乡镇行政区域内治超的责任主体,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对辖区内货运源头单位派驻治超工作人员,强化源头监管,同时积极协助有关单位加强辖区内的路面治超。
治超各成员单位、各整改小组要高度重视、引以为戒,按要求做好相关整改工作,确保如期完成整改任务,全力开创全县治超工作的新局面。
左云县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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