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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和承接市政府继续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28 01:11来源:左云县人民政府


索 引 号:ZY00100-01D-2016-0006 主题分类:
发文机构:左云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17-04-28
名 称:关于落实和承接市政府继续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
文 号:左政发〔2016〕72号




关于落实和承接市政府继续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根据《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和承接省政府继续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同政发〔2016〕100号)、《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增和取消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同政发〔2016〕101号)和《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同政办发〔2016〕176)号精神,我县对市政府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进行了落实和承接。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和承接省政府继续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同政发〔2016〕100号)公布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16项行政职权事项。对接上述事项,我县相应承接行政职权事项2项(见附件一)。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增和取消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同政发〔2016〕101号)公布调整行政职权事项49项。其中,新增19项,取消27项。对接上述事项,结合我县实际,相应承接行政职权事项9项,取消行政职权事项9项。(见附件二)。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同政办发〔2016〕176号)公布调整变更职权依据30项,同时变更职权名称及职权依据13项。对接上述事项,我县相应变更职权依据18项,同时变更职权名称及职权依据10项(见附件三)。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取消下放行政职权的落实和承接工作。对取消的行政职权,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对承接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职权,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承接工作,新增职权事项需编码的,按照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职权编码规则赋码,及时制定和公开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和廉政风险防控图,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

  附件:1.县政府落实和承接同政发〔2016〕100号文件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共2项)
     2.县政府落实和承接同政发〔2016〕101号文件新增和取消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共18项)
     3.县政府落实和承接同政办发〔2016〕176号文件权责清单行政职权事项目录(共28项)

 

                   左云县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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