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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建全国质量强县示范城市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7-02-10 00:47来源:左云县人民政府


索 引 号:ZY00100-01B-2016-0003 主题分类:
发文机构:左云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17-02-10
名 称:关于创建全国质量强县示范城市的实施意见
文 号:左政发〔2016〕51号




关于创建全国质量强县示范城市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国发〔2012〕9号),全面推进我县质量强县工作,根据国家争创“全国质量强县示范城市”活动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建立完善质量公共服务体系和健全质量监管体系为重点,以提升城市质量竞争力为核心,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宗旨,以建设质量强市为目标,全面加快推进我县质量强县战略,努力提升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水平,促进左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质量目标

  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县质量强县创建活动成效显著,形成几个拥有全国知名品牌和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以及几个品牌形象突出、服务平台完备、质量水平一流的现代企业和产业集群。

  (一)产品质量目标

  到2020年,质量基础进一步夯实,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取得明显成效。
  主要工业产品采用国际、国外先进标准采标率达到60%以上;工业产品省以上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力争达到90%以上,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超过50%。
  山西省名牌产品达到3个,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产品生产,质量竞争力指数进一步提升。

  (二)工程质量目标

  建筑工程。全县城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达到 100%,建筑工程节能效率和工业化建造比重不断提高,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100%。

  道路工程。县区公路平均好路率、农村公路路面平均好路率达到75%。农村公路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98%、优良率达到75%。
  水利工程。单元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水库建立完善水雨情信息采集、传输、洪水预报和以水库为中心的河道防洪决策支持系统,保障水库安全度汛。

  (三)服务质量目标

  制定服务业行业、地方标准达到 2项,培育建设省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达到1个。
  生产性服务业质量全面提升。在金融、物流、新技术、商务、交通运输和信息服务等重点生产性服务领域建立健全服务标准体系,全面实施服务质量国家标准,培育形成几个品牌影响力大、质量竞争力强的大型服务企业(集团)。

  生活性服务业质量显著改善。旅游、住宿、餐饮、文化体育产业等生活性服务领域质量标准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标准覆盖率大幅提升。

  (四)环境质量目标

  大气优良天数达到 262天,城市空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现有标准中的二级标准以上。

  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四项指标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

  集中式水源地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保证饮水安全;地表水达到相应水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出境断面水质明显改善。

  (五)经济运行质量

  产品质量显著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指标全面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综合合格率达到要求;农产品、食品等重点产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三、创建重点

  (一)创新质量发展机制

  要制定并颁布质量发展战略规划,形成符合左云特点的质量文化。创新质量发展机制,全力打造卓越绩效管理,积极推广先进技术手段和现代质量管理方法,广泛开展QC小组等质量攻关和质量改进活动,激励带动全社会实现管理持续创新,提升全县的整体质量水平、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质量技术创新体系,提高企业研发创新和技术攻关能力,推动实施重大质量改进和技术改造项目,加大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力度,推进自主知识产权标准化,努力形成以技术、标准、品牌为核心的质量新优势。

  (二)严格质量安全监管

  进一步健全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和考核机制,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起以预防为主的质量安全风险防控和管理体系。加强对重点产品、重点工程、重点行业、重点市场及重点区域的监管,强化对食品、药品、妇女儿童老人用品以及农业生产资料、建筑材料、重要消费品、应急物资的监督检查,增强质量安全溯源能力。完善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为全县质量发展提供决策依据。加强质量问题集中整治,严厉查办制假售假大案要案,打击危害公共安全、人身健康以及生命财产安全等质量违法行为。加快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加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三品”认证和产地认定力度,加强重大动物疫病及动植物病虫害防治,强化疫情病情监测,提高农产品质量和竞争力。

  (三)深化公共平台建设                  

  加强质量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提升公共服务平台在促进产业发展、保障公共安全、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建设中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能力。依托全县产业集群、特色产业基地和产业园区,进一步强化公共研发和检测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质量公共服务平台在检验检测、技术服务、标准引领、资源共享等方面的服务支撑作用。

  (四)完善质量诚信体系

  积极推进质量信用平台建设,加快质量安全信息资源的整合。全面推广以企业质量档案为基础,产品质量记录为重点,分类管理为核心的企业质量信用监管制度,完善企业质量信用评价和信息发布制度。加快工程、服务等领域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加大质量诚信宣传力度,建立质量失信“黑名单”公开制度,强化对质量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

  (五)提高全民质量素质

  把提高全民质量素质作为提升城市质量的重点环节,紧紧围绕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在全民中开展宣传,建立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普及质量知识。开展职业技术教育培训提高职工操作技能及企业经营者管理技能,大力培养具有一技之长的一线员工,努力提高企业全员质量意识和质量行为能力。加快推行质量、标准化、计量、检测认证等职业资格制度,推行关键岗位持证上岗。加强质量检验机构和质量人才建设,重点培养高层次的质量管理人才;重视和加强质量工作的对外合作与人才交流,打造一支具有战略眼光、跨领域管理经验和专项技能的高素质、复合型质量人才队伍。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策引导

  1.加大经费投入,要把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名牌战略推进、技术标准体系建设、质量安全监管抽查等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质量强县工作开展。

  2.制定政府质量奖励政策,进一步完善和优化质量工作奖励机制。

  3.各乡镇和部门在政策、项目、资金、招标、上市、税收、信贷、政府采购等方面对科技创新、管理创新、质量进步、名牌创建成效显著的企业予以政策优惠和倾斜;为我县产业发展和产品质量提升提供服务。

  (二)突出工作重点

  要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严格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把“质量强企”作为经营管理的自觉行动,实现经济增长方式从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引导各行各业开展“建质量强企、推质量强业,创质量强县”活动。要围绕“全国质量强县示范城市”创建活动的目标任务,全面推进示范创建各项工作。要深入查找创建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要高度重视和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各类质量安全问题,健全质量投诉渠道,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创建工作带来的实效。

  (三)完善考核监督

  根据实施意见的目标任务和国家创建质量强县示范城市考核细则,加快制定创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并将质量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将质量发展纳入各地领导干部的绩效考核。要进一步完善质量工作目标评价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由县质量强县领导机构办公室组织实施考核。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本乡镇、本部门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考核,对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部门,要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乡镇部门,应给予通报批评,确保创建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营造良好氛围

  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质量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主题活动效能,突出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宣传作用,加大对创建活动的宣传引导力度,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创建工作的意义、任务和工作重点,大力弘扬质量优先、以质取胜的质量核心理念和崇尚质量、追求卓越的质量精神,增强全民质量意识,完善全民共同创建、全民监督促进、全民参与评价、全民共享成果的全民参与机制,为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和舆论氛围。

 

 

                                  左云县人民政府

                                 2016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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