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落实市政府取消行政审批事项和第二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10 00:43来源:左云县人民政府
索 引 号:ZY00100-01D-2016-0005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构:左云县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2017-02-10 |
名 称:关于落实市政府取消行政审批事项和第二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 |
文 号:左政发〔2016〕46号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省政府取消行政审批事项和第二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同政发〔2016〕55号) 公布我市对应取消35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和取消了2项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对接上述事项,我县相应取消13项行政审批事项。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附件:县政府落实同政发〔2016〕55号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共计13项)
左云县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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