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各项安排部署,扎实开展校园安全工作,积极推动各项管理措施落实,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县教育科技局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县级“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平安校园”创建安排部署,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安全育人的原则,以县级“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为抓手,进一步健全完善校园安全工作机制,落实安全管理的责任和措施,全面提升学校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和防范能力,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县级“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进一步推动全县学校幼儿园安全组织机构更加健全、制度机制更加完善、安全教育更加全面、隐患排查更加常态、应急演练更加规范,广大师生及职工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不断提高,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圆满完成省教育厅提出平安校园创建覆盖率达到90%的目标。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县级“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教育科技局成立县级“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评估验收工作组。
组 长:耿力韫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郭建喜 县教育科技局督导室主任
郑 慧 县教育科技局安全科主任
庞宇鑫 县教育科技局安全科科员
张秀秀 县教育科技局安全科科员
考核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科技局安全科,办公室主任由郑慧兼任。考核工作组负责统筹组织部署、协调督促县级“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县级“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申报和评估验收工作。
四、申报与验收组织形式
各学校填报《2022年度学校幼儿园创建县级“平安校园”申报表》(附件1)。
县教育科技局“平安校园”评估验收组组织对申报县级“平安校园”的学校进行评估验收,对评估验收结果将在全县教育系统范围内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成立“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组,组织推进本单位县级“平安校园”创建工作。
(二)夯实工作基础。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积极参加县级“平安校园”创建申报工作,通过“平安校园”创建和验收工作进一步查找不足、补齐短板,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和其他领导要全力配合共同抓。对不积极主动申报县级“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学校要取消先进评选资格,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致使发生严重影响学校安全事件的,要依照有关规定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进一步细化考评工作。2022年省、市、县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继续将“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纳入县区年度安全目标责任考评重要内容。各学校要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积极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