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5-09 16:09 来源:左云县应急管理局
各有关乡镇,各非煤矿山企业:
现将《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矿山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有关工作的通知》(晋应急发〔2022〕10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要求如下:
一、工作任务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制作并悬挂举报奖励公告牌。
各非煤矿山企业制作举报奖励公告牌,并悬挂于企业醒目位置(人员出入主要路口)。(样式见附件2)
(二)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
1.利用属地主流媒体、微博及微信等新媒体刊登或播出节选《实施细则》关键内容。主要信息和关键内容应当包含判定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条款。
2.充分调动全社会特别是矿山企业职工举报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的积极性,利用检查执法、督导检查和明察暗访等契机向矿山企业广大职工宣讲《实施细则》有关规定。
二、接报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
左云县应急管理局,接报电话:0352-3835430或416联系人:安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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