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期公布55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餐饮食品、蛋制品、糕点、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类别。经检验55批次合格,无不合格。
一、合格样品55批次,具体为:
1.餐饮食品7批次,检验项目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
2.蛋制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
3.糕点5批次,检验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三氯蔗糖、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菌落总数、霉菌、安赛蜜。
4.肉制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胭脂红、氯霉素、菌落总数。
5.乳制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蛋白质、非脂乳固体、蔗糖、酸度、脂肪、三聚氰胺、商业无菌。
6.食用农产品20批次,检验项目为甲硝唑、氯霉素、地美硝唑、呋喃唑酮代谢物、氟虫腈、铅(以Pb计)、镉(以Cd计)、甲拌磷、乐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噻虫胺、啶虫脒、甲胺磷、克百威、水胺硫磷、氧乐果、阿维菌素、吡虫啉、毒死蜱、唑虫酰胺、恩诺沙星、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挥发性盐基氮、磺胺类(总量)、甲氧苄啶、乙酰甲胺磷、氟苯尼考、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敌敌畏、腐霉利、溴氰菊酯。
7.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批次,检验项目为酸价(KOH)、极性组分、过氧化值、铅(以Pb计)、苯并[a]芘、溶剂残留量、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
8.蔬菜制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亚硝酸盐(以NaNO₂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阿斯巴甜、大肠菌群、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9.速冻食品3批次,检验项目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铬(以Cr计)、氯霉素、胭脂红。
10.糖果制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沙门氏菌。
11.调味品8批次,检验项目为谷氨酸钠、呈味核苷酸二钠、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氨基酸态氮(以氮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三氯蔗糖、总酸(以乙酸计)、对羟基苯甲酸酯类及其钠盐(对羟基苯甲酸甲酯钠,对羟基苯甲酸乙酯及其钠盐)(以对羟基苯甲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苏丹红Ⅰ、苏丹红Ⅱ、苏丹红Ⅲ、苏丹红Ⅳ、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阿斯巴甜、全氮(以氮计)、铵盐(以占氨基酸态氮的百分比计)。
12.饮料2批次,检验项目为三聚氰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蛋白质。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2022年左云县校园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左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21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餐饮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14934-2016、GB 2760-2014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餐饮食品检验项目包括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
二、蛋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2762-2017、GB 2760-2014、GB 2749-2015、GB 31607-2021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蛋制品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
三、糕点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2760-2014、GB 7099-2015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糕点检验项目包括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三氯蔗糖、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菌落总数、霉菌、安赛蜜。
四、肉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2760-2014、整顿办函[2011]1号、GB 2726-2016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肉制品检验项目包括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胭脂红、氯霉素、菌落总数。
五、乳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25190-2010、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告2011年第10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乳制品检验项目包括蛋白质、非脂乳固体、蔗糖、酸度、脂肪、三聚氰胺、商业无菌。
六、食用农产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31650-2019、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GB 2763-2021、GB 2762-2017、GB 2707-2016、整顿办函[2010]50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食用农产品检验项目包括甲硝唑、氯霉素、地美硝唑、呋喃唑酮代谢物、氟虫腈、铅(以Pb计)、镉(以Cd计)、甲拌磷、乐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噻虫胺、啶虫脒、甲胺磷、克百威、水胺硫磷、氧乐果、阿维菌素、吡虫啉、毒死蜱、唑虫酰胺、恩诺沙星、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挥发性盐基氮、磺胺类(总量)、甲氧苄啶、乙酰甲胺磷、氟苯尼考、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敌敌畏、腐霉利、溴氰菊酯。
七、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2716-2018、GB 2762-2017、GB 2760-2014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检验项目包括酸价(KOH)、极性组分、过氧化值、铅(以Pb计)、苯并[a]芘、溶剂残留量、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
八、蔬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2762-2017、GB 2760-2014、GB 2714-2015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蔬菜制品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亚硝酸盐(以NaNO₂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阿斯巴甜、大肠菌群、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九、速冻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SB/T 10379-2012、GB 2762-2017、整顿办函[2011]1号、GB 2760-2014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速冻食品检验项目包括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铬(以Cr计)、氯霉素、胭脂红。
十、糖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2762-2017、GB 29921-2021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糖果制品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沙门氏菌。
十一、调味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2760-2014、SB/T 10416-2007、GB 2719-2018、GB 2762-2017、整顿办函[2011]1号、GB/T 18186-200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调味品检验项目包括谷氨酸钠、呈味核苷酸二钠、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氨基酸态氮(以氮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三氯蔗糖、总酸(以乙酸计)、对羟基苯甲酸酯类及其钠盐(对羟基苯甲酸甲酯钠,对羟基苯甲酸乙酯及其钠盐)(以对羟基苯甲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苏丹红Ⅰ、苏丹红Ⅱ、苏丹红Ⅲ、苏丹红Ⅳ、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阿斯巴甜、全氮(以氮计)、铵盐(以占氨基酸态氮的百分比计)。
十二、饮料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告2011年第10号、GB 2760-2014、GB 7101-2015、GB 29921-2021、GB/T 21732-2008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饮料检验项目包括三聚氰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蛋白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