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技教育局
一、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任务要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和教育工作任务,以创建学习型、和谐型、服务型机关为出发点,以“严明纪律、转变作风、提高效率、规范行为”为目标,以治散、治乱、治傲、治懒为重点,着力解决机关和学校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树立公道正派的干部形象,形成廉洁高效的部门作风,使我局在机关效能上有新提高,在为民服务上有新成效。
二、大力推进政务、校务公开。我们将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及时准确地把各类招生政策、计划、程序、录取分数线、录取结果等政务方面的办事程序和相关政策向社会公开。并在各级各类学校设立永久性公开栏,定期或分阶段公开学校的有关事项,在开学初,及时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投诉电话等,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单位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三、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从源头上治理中小学乱收费。我们将严格执行《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对各级各类中小学的规模转制、招生计划、学籍和收费等实行严格管理,坚决治理学校乱收费行为。按照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严格标准、强化监督、从严查处、狠抓落实的整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治理中小学乱收费的精神,严格执行“一费制”、“三限”政策,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对违纪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对有禁不止、有令不行、明知故犯、顶风违纪的乱收费案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四、抓好机关干部作风建设。严格实行责任制、年终考核制、限时办结制和机关文明办公制度。工作中,凡涉及教育部门审核、审批、办理的事项,原则上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最长不超过一周。特别是机关内部,要转变工作作风,推行首问责任制,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做到热情接待,周到服务,让群众满意。
五、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引导教职工依法执教、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教师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与教师的考核、晋级、职称评聘、评优选先等直接挂钩。对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以及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的教师,坚决予以查处。
六、强化科技服务功能,大力推进社会化服务体系,逐步形成“县为中心,乡为纽带,村为基础,户为对象”的科技服务体系。科技人员深入农村,科学指导农民生产,为广大农民群众排忧解难,提供优质热情有效服务。
七、抓好教育资源的整合、重组和开发。我们将进一步挖掘、整合、重组现有教育资源,加大教育投入,扶持薄弱学校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缩小校际间差距,努力实现校际间、区域间的教育均衡发展,让左云教育再上新台阶。
监督举报电话:38234893824675
城乡建设局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做好县乡规划、建设和管理。严格依法行政,维护城市建设的整体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推行“阳光政务”。公开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条件、原则、内容、程序和收费标准,实行工程项目公开制,政府投资和涉及公众利益、公共安全等依法应当招标的工程项目,实行阳光作业,防止私下交易和暗箱操作。
三、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服务对象到局办理审批事项时,首问责任人要及时办理,对于手续不全的,要向服务对象说明需要补充的内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要及时告知服务对象;对职责范围以外的,要做好导办、转办工作。局领导和各股站负责人,都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行政首问责任制,按照分工和职能,做好行政审批工作。对于群众信访或反映的有关事宜,及时组织人员到现场处理,因故不能处理的,要向反映群众解释清楚。
四、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对于涉及我局的主要行政许可事项,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自受理之日起,在以下时限内办结: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15个工作日内办结;规划许可审批为10个工作日内办结;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审批为10个工作日内办结;对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时办结的,要对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五、严格责任追究制。局领导及工作人员要做到忠于职守,履行职责,责任分明,任务清楚。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申请人的申请事项,更不许行政不作为。要依法行使职权,全面实施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赔偿等规定。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规定职责,发生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追究当事人的行政责任。
六、严格民用建筑审批管理,坚决制止城乡乱搭滥建,对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和交通安全且群众反映强烈的违章建筑要认真清理,坚决予以拆除。市政公用行业和窗口服务单位,强化为民服务意识,做到主次街巷的垃圾日产日清,路灯照明率达到90%以上,花草树木及时修剪浇水,达到净化、美化、亮化。
七、诚恳接受社会监督。在执行公务、履行职责过程中,做到三个不准:不准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索贿受贿,故意刁难服务对象;不准乱摊派、乱收费,加重企业和人民群众的负担;不准接受服务对象的礼金、礼品。为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县城乡建设局设立投诉举报箱。
举报电话:38231703825617
环境保护局
一、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决定精神,全面整顿机关纪律,按照六个“规范”要求,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严格依法办事、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全县社会经济全面发展。
二、严格依法履行行政审批职责,不越权、不推诿,完善和创新审批服务方式,努力提高审批服务效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正常审批一般不超5个工作日。
三、公开办事程序,实行阳光作业,排污费核实标准一律按国家规定执行。
四、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对人民群众举报投诉的违法排污行为,一经查实,坚决予以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五、严格执法纪律,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行为。把机关效能建设和“五整顿五建设”两项工作有效地结合在一起,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定期检查,常抓不懈,务求实效,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努力工作,圆满完成2006年各项工作任务。
公安局
一、凡是公安机关对群众报警、求助等反应迟缓,推诿搪塞,或者应当受理而不受理、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等问题,公安机关及其民警从事非警务活动等乱作为,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当场解决不了的一个月内予以解决,一个月解决不了的,给予群众解决期限的明确答复。
二、深入开展以破案大会战、禁毒人民战争、集中打击侵财犯罪、整治民爆物品枪支弹药和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五大专项整治行动,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全县社会治安持续平稳的局面更加巩固。
三、加大命案侦破力度,不断提升打击犯罪的效果和质量,确保命案“两降一升”,即命案发案数和命案逃犯数同比有所下降,八类命案现案破案率同比有所上升的总体目标。
四、办理刑事案件依照规定实行“三公开”,向当事人和群众公开办案程序、办案时限、办案结果。
五、办理刑事案件依照规定实行回告制度,对公民的报案、控告、举报认真受理,办理结果要向有条件的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进行回告。
六、对于群众举报的经济犯罪案件,依照规定予以受理,认真核查,及时反馈,并为举报人保密。
七、对涉嫌经济犯罪的法人代表慎用强制措施,慎用冻结帐户、查封账号措施,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八、一般经济案件在受理后,及时作出立案或不予立案的决定。立案后未在法定时限内结案的,根据案件办理的具体情况,及时向当事人说明原因。
九、公安机关不受理经济纠纷案件,公安民警一律不准插手经济纠纷。
十、出入境管理部门要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材料齐全,出入境手续在7个工作日内全部办结。
十一、派出所、警务公开办事处、车管站等窗口单位实行“阳光”作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对所服务的项目、程序、收费标准、时限等内容全部公开,坚决杜绝乱收费和不按标准收费。
十二、凡群众到公安机关办户口、办证、办牌、办照,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理,手续不全的详细告知需补齐的手续内容,补齐后一次办结,保证不让群众跑第三趟。对依法不能办理的,耐心说出理由和依据。
十三、办理居民身份证,保证2个月内办结。
十四、110报警服务台保证24小时受理群众报警、求助、咨询、投诉和监督。接到指令后,处警民警要按照“县城5—10分钟,农村10公里以内20分钟,超出10公里每1公里加3分钟的要求到达现场进行处置”。边远山区无车辆通行条件的以最快速度到达现场进行处置。
十五、全县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办案程序,牢固树立证据意识,要严格依法调查取证,严禁刑讯逼供、暴力取证。
十六、严禁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使用刑事强制措施和对治安案件进行裁决处罚,严禁超期羁押、超时限留置。
十七、执法办案中不得随意扣押当事人的钱物,如需扣押钱物的,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开具正式扣押清单。
十八、对使用功能单一、建筑面积小或火灾危险性小的建筑工程实行简易审批程序,县公安消防大队自登记收图之日起,在3个工作日内审结。
十九、对旅店(包括洗浴业)、印章、废品收购等三种特种行业的单位进行治安检查时,必须同时有两名以上民警,并出示警察证和特种行业检查证,对不出示证件者,被检查单位有权拒绝检查。
监督电话:2050778—69707484
卫生局
一、机关效能建设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问题一把手亲自过问。
二、各项行政审批项目严格实行公开办事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卫生许可审批自申请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审批自申请日起30个工作日办结,其它审批项目按法律法规规定时限办结,没有明确时限的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如不予审批,则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原因。同时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事程序。
三、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举报申诉事项有明确规定的,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没有规定时限的在接到举报申诉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凡执法过程中立案、听证、查处结果及职称、执业资格考试结果及时公示。
五、具备条件的行政管理事项实行超时默认制,在未向当事人告知的情况下,超过规定时限未做出决定的,一律视为同意。
六、严格价格法规,落实卫生行业“十不准”规定,切实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对系统内乱收费、乱涨价及收受回扣、索要红包、开单提成行为一旦发现,按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七、抓好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坚决取缔无证行医,规范各级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为群众提供良好的就医环境。
八、合作医疗报销坚持公正、公开,做好参合农民健康体检工作。
九、加强公共卫生管理工作,增加卫生监督频次,坚决查处影响群众健康,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公共卫生事件。
十、完善机关效能建设和信访工作制度,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和效能考核制度,设立投诉电话(3952466)和举报箱,在接到投诉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如投诉属实,严肃查处。
财政局
一、牢固树立为民理财观念,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方针,加大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力度,逐步提高社保资金占财政资金的比重,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行财政审批程序公开,增强透明度。实行“窗口”办公,公开办事制度和程序,按照精简、高效和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原则,理顺部门之间的关系。
三、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建立财政资金分配使用新机制。深化“收支两条线”、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等改革,制定科学的预算定额标准,强化和完善项目管理及专项资金和机动财力的管理,有效地提高财政资金收缴和拨付的透明度。
四、在机关通过版面上墙方式,将办事机构、股室职能、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和办事程序向社会公开。
五、财政总预算草案、部门预算及预算执行情况经法定程序通过后,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并按预算进度及时拨付财政资金。专项资金支出和动用预备费经县长办公会议或政务会议批准后,财政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拨出资金。
六、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提前向社会发布招标公告和采购信息,加强对政府采购行为的监督,确保政府采购的公开、公正和公平。
七、认真、及时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答复工作,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
八、加强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对利用特权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问题,将予以严肃查处。
九、搞好机关效能建设,认真开展“五整顿五建设”活动。做到公正执法、文明行政、依法办事,局机关及“三个中心”工作人员都要做到使用文明用语、服务热情周到,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并实行首问责任制,做到有问必答,首问必释,首问必果。我们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3952040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一、实行政务公开制度。按照县政府公布的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对每个行政许可和审批项目,都要通过新闻媒体、发放宣传资料,切实做到申报材料、审批流程、办结期限、收费标准、审批依据“五公开”。同时,对涉及面广、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联系密切的行政许可和审批项目,统一在我局开设“窗口”,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张贴“办事指南”,实行“一站式”服务。
二、实行首办负责制。前来我局的办事人员,当问到第一个“窗口”或第一个工作人员时,一定热情接待,认真负责地回答办事人员的询问。询问事项属于本人职责范围的,要主动承担“首办”责任,当面检查申报材料是否完备,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对符合条件且手续完备的,立即受理;对不符合条件或手续不完备的,耐心解释、说明,并做好相关指导工作。询问事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把办事人员介绍到应承办的“窗口”或相关单位;询问事项不属于我局职责范围的,详细告知办事人员应承办的部门和所在位置,并给予联络帮助。
三、实行限时办结制。对企业、群众和社会普遍关注的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国家、省、市有办结时限规定的,我局通过简化程序、下放权限、开展“窗口”服务,把办结时限尽可能缩短;国家、省、市没有办结时限规定的,根据工作量大小,按照从简、从快的原则,分别作出明确的时限承诺。对以下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只要符合条件、材料齐备,我局保证在承诺的期限内办结。申请劳动合同签证的,承诺1个工作日办结;申请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按规定调整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审批的,承诺3个工作日办结;申请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时工作制审批、企业经济性裁员备案的,承诺7个工作日办结;申请企业集体合同审核的,承诺15个工作日办结;申请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查的,承诺30个工作日办结;申请就医药费报销的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对办理各种社会保险只要符合规定,材料齐全随到随办。对急需转院就诊的患者不分节假日、双休日,急事急办,不收任何费用。
此外,在办理行政许可和审批项目中,我局将严格执行县物价、财政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不以任何名义、任何理由向企业和社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四、实行行政不作为和过错追究制。在办理我局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中,工作人员因故意或者过失超过承诺时限或作出错误审批,情节、后果较轻的,给予口头批评和诫勉教育;再次违诺或情节、后果严重的,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向企业和社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不管涉及到哪个单位,除责令其如数退回非法所得款项或实物外,还将对其主要负责人视情节给予记过以上行政处分,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举报投诉电话:3823149
林业局
一、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项目办承担的生态工程接到批复后,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及早完成工程项目设计,不拖延工期。
二、项目工程施工时,林业局随时为各乡镇、各施工单位以及退耕还林农户提供优质的技术服务指导。
三、生态建设中,所需的苗木、种子必须通过项目办公开招标,保证供应苗木、种子的质量、数量。
四、项目工程的专项资金到达后,要尽快拨付各实施办和施工单位,坚决杜绝挤占、挪用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做到专款专用。
五、退耕还林中,退耕农户的钱、粮补助到达后,通过验收,合格后足额兑现到农民手中,坚决做到不反弹,不滞留。
六、林政执法中,林政稽查大队接到举报案件和处理案件时,要做到持证上岗,秉公执法,坚决依法行政,依法治林,坚决纠正纪律痪散,吃卡拿要等以权谋私执法不公问题,如有违规违纪现象发生,可以随时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严格加以惩处。
举报电话:3822379
民政局
一、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服务宗旨,切实体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为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服务,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二、对全县城乡特困家庭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凡城乡特困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均可申请低保。经审核符合条件,并按程序报批的城乡低保户,城市低保按季办结领取、农村低保按半年办结领取。
三、办理社团登记、民办非企业登记和婚姻登记,只要符合法定条件,证件齐全,手续完备,随时办理。
四、认真做好优抚和救灾救济工作。遇有重大自然灾害要第一时间到达灾区,做到及时查灾、报灾、救灾,确保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
五、在廉政方面,从领导到工作人员都要做到廉洁自律,勤政为民,克己奉公,依法行政,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自觉接受监督。在工作作风上,要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人难找、事难办”的不良现象,倡导开展“一杯热水、一把椅子、一张笑脸、一句热情问候、一个满意答复”的为民服务活动。
监督电话:3829611
交通局
一、在全系统推行岗位职责公开化,让群众知道办事找谁,如何办事。
二、实行办事程序公开化,将有关事项挂牌公布,并热情提供咨询服务。
三、实行办事时限公开化,能当日办的事当日办,一般的在5日内办完,需向上级请示的不超过10天,对不符合规定的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四、实际收费公开化,公开各项收费项目,公开收费依据、标准和范围。
五、实行行政处罚公开化,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决不擅自制定处罚标准和措施。
六、实行持证上岗,依法行政。凡涉及我局的行政执法工作,工作人员都要持证上岗,自觉做到秉公执法,依法办事和文明执法。
七、实行行政不作为和过错追究制,诚恳接受社会监督。加强队伍建设,对以权谋私、效率低下、群众举报不作为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因故意或者过失超过承诺时限或者作出错误审批的,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从严追究承办人和相关负责人的行政责任。情节、后果较轻的,对承办人进行口头批评和诫勉教育;情节、后果严重或再次违诺的,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直至开除公职,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我们向社会各界保证,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诚恳朴实的敬业精神,做到有诺必践,践诺必信,并接受各级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监督电话:3822251
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一、树学习风气,建学习型机关,努力提高计生专业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为人民服务的能力。
二、亮牌服务、佩卡上岗、方便群众。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办事程序,遵章守纪,优质服务。
三、文明办公、礼貌用语、主动服务。对待来信来访和咨询办事群众,热情接待、耐心服务、文明周到,彻底杜绝态度生硬、搪塞刁难和故意推拖行为。
四、办事认真,尽职尽责,不出差错。坚持做到审核认真,把关严格,依法行政,公平公正。
五、深入基层、进村入户、上门服务。经常性地进农村、入农户,把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贯穿于人口计生工作的始终,满足育龄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需求。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做到政务公开、办事公道,坚决杜绝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报”和公款消费、铺设浪费等不正之风。
监督电话:3821472
审计局
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提高审计工作水平。
二、坚持依法审计,严格程序,防范风险,提高审计效益和质量,不滥用职权,不徇私情。
三、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加大对重点资金,重点项目的监督力度,扩大监督范围,不留死角,扫除审计盲区。
四、坚持审帮促结合,帮助被审单位建章立制,完善手续,理清财务,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五、自觉遵守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保守国家秘密,不泄露商业秘密。
六、严格执行审计工作纪律,单位领导和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和遵守《公务员八条禁令》、市审计局“十三不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让违纪违法的事情在我局发生。
七、积极试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严格按规定处理有关事项,合理利用审计成果,阳光作业,不搞暗箱操作。
八、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发展和改革局
一、对涉及全社会的基建项目审批、收费许可证办理和市场物价检查等三类15项内容全部实行办事人员、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三公开”。
二、基建项目审批全部不收费,属县批项目手续齐全后2日内全部办理完毕;属上级审批项目手续齐全后3日内报送有关部门。
三、对在本县范围内进行重大项目投资者设立“绿色通道”,提供优质服务,对“绿色通道”项目要优先办理,特事特办,跟踪服务,专人负责。
四、对价格举报案件一经受理,在10日内办理完毕,并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五、收费许可证办理除收取国家规定的年检费,工本费外,其他费用一律不收,办理时间只要手续齐全,当日予以办理。
六、所有办事人员坚决做到:不耍威风,不搞特权,不刁难群众,不“吃拿卡要”。如有违反承诺者,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
监督电话:3829918
文体局
一、认真规范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岗位责任、考勤、服务承诺、民主决策、办事公开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规范内部监督,强化工作作风、办事效率、服务意识和工作质量。
二、着力解决工作时间不请假、办私事、擅离职守、脱岗缺位等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作风问题。
三、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制度改革,坚持简化审批、规范审批、监督审批的原则,把取消和调整的审批事项落实到位。
四、完善公开制度,推行公开办事制度,建立服务窗口,制作公示栏,将我局服务项目、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以及办事结果、办事纪律等向社会公开。
五、强化机关责任追究,实行局长问责制、实行责任过错追究制、实行政风行风评议制、实行机关效能目标考核奖惩制。
六、广泛接受党内监督、行政监督、法律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使我局的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一、按照“抓好六个规范”、“解决六个问题”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围绕机关工作制度、决策制度、工作纪律、监督制度、效能考核,全面开展一次整章建制,形成一种分工有序、运转协调、务实高效的机关工作新机制。
二、紧紧围绕煤炭生产许可,危化企业经营许可两项行政审查事务,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事项改革,把工作职责、许可事项、政策依据、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全面公开;把审批环节、审批手续依法精减;逐步建立行政许可事项的社会听证、咨询论证、审批责任追究、信息反馈等制度,努力提高服务效率、服务质量、服务水平。
三、依法落实安全监管责任,规范安全执法行为。按照《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明确工作职责,层层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根据省市制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立机关内部执法检查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决杜绝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的问题。
四、安监局设立机关效能建设领导组,建立局领导信访接待制,设置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3830906。
经济贸易局
一、改进工作作风。对来局办事人员热情接待,做到一次说清咨询事项,一次讲清政策法规,一次讲明办事程序,一次办完符合条件的项目。坚持能办的事及时办,不能办理的或需请示上级部门的,耐心解释清楚逐步办理。
二、提高办事效率。对企业申报的新建项目、技改项目立项申报审批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对酒楼批发许可证初审、年检、定点屠宰企业初审等,在提供完整的有关资料后,初审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成品油经营资格初审,按规定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创优发展环境。全面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制定的有关促进企业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履行好职责,为企业经济发展创造宽松的环境。
四、搞好信息服务。建立“项目库”,收集和筛选一批适合我县发展的,能够促进结构调整的高新技术项目。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信息交流、招商引资等服务。
五、广泛接受监督。对群众反映的局机关干部职工因态度恶劣、玩忽职守、渎职失职、吃拿卡要,以致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监督电话:3829605
人民医院
一、坚持“以人为本,患者至上”的服务理念,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
二、树立良好医德风范,拒收患者的财、物;谢绝患者的宴请。
三、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杜绝乱收费、多收费。
四、认真按照国家规定的药品价格收费,在门诊、住院大厅公示药价,接受社会的监督。
五、不断增加诊疗服务项目,提高技术水平。
人事局
一、实行挂牌服务、亮牌办公。为干部群众办事提供方便,提高办事效率。
二、实行首问责任制。强化依法行政、文明办事、礼貌待人的服务意识,做到生人和熟人一样,初次和再次一样,群众和领导一样。
三、工资调整、转正定级、到龄退休、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等日常性业务审批事项,做到随到随办。
四、职称评聘及考试报名、考录(聘)用干部报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报名,要通过文件形式将政策依据、条件、时间、结果等通知有关单位,并在规定时限内随时接待办理。
五、我局审批的人事业务事项,需经局务会审查通过的,从报批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给予审批。因不符合政策条件或其它原因未能办理的要在规定时限内通知其单位或本人。
六、对办事态度生硬、故意拖延、吃、拿、卡、要的或违反政策法规以及工作程序的,一经发现将依据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3822219
水务局
一、把广大用水户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方便不方便作为水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来电来访咨询、查询和办事的农民和社会各用水户提供优质服务。坚持做到“进有迎声,出有送声,微笑服务,热情接待”。
二、对需要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事情,坚持做到“归口办理,及进处理,限时服务,全面周到”。
三、在政务公开上,集中向社会公布局各科室、站、队的职能、职责以及各项工作法定的办事依据、办事程序、收费项目、服务承诺,方便群众按图索骥。
四、在行政审批上,严格审批程序和审批时限,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做到方案报告书30日内审批,方案报告表15日内审批;对征收水资源费,做到30日内审批用水定额和用水计划;对取水许可证,做到20日内审批项目和水源地可行性研究报告,60日内发放取水许可证;对河道的管理与保护,做到在报告提交之日起一周内审批;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的征收,做到30日内审批;对河道采砂等活动行为的审批及收费,做到30日内审批。
五、在依法行政上,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要统一着装,出示证件,详细向用水户讲明执法依据,决不粗暴执法;对我局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将严肃追究执法人员的法律责任。
六、大力整顿水利工程施工秩序,促进水利水保工程高质优效建设。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四制”:即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合同制,工程监理制。杜绝一切违规违章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建一处成一处,发挥效益一处。
七、切实整顿水利工程管理秩序,促进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发展。我们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精神,克服以往水利建设“重建轻管”的弊端,力争使水利工程成为造福百姓的百年工程。
八、积极整顿水利投资管理体系,促进水利水保工程健康发展。整顿现有水利投资体系,严格按照“工程报帐制”履行财务手续,禁止挪用工程项目资金。积极鼓励厂矿、企事业单位、个人投资兴办水利事业。
中医院
一、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患者满意为目标”的服务观念,全心全意为城乡群众服务。
二、严格执行《山西省卫生行业“十不准”》的规定,树立良好医德风范,拒收患者的财、物,谢绝患者的宴请。
三、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诊疗收费标准,杜绝乱收费、多收费。
四、认真按照国家规定的药品价格收费,在收费窗口公示药价,接受社会的监督。
五、以“五整顿五建设”为契机,加强效能建设,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严明作风纪律,不断增加诊疗服务项目,提高技术水平。
六、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患者反映的问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农业局
一、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三农”政策,搞好玉米和谷子的直补工作。协调农口各个部门的工作,把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各项任务完成好。
二、加强农业行政执法,认真搞好农资打假工作,为农民保驾护航。
三、及时为农民提供各种信息,搞好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四、认真搞好科技培训,科技进村入户和农民工转移工作,努力提高农民的技能和技术水平,为农民增加收入和就业提供保障。
五、搞好其它常规性的业务工作。
统计局
一、以“五整顿五建设”活动为契机,以建设廉洁、高效、勤政、务实机关为目标,以方便、快捷、公开、公正、透明办事为己任,以饱满的政治热情,求真务实的作风,严谨负责的态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开展工作,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办事。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实施细则》和《山西省统计检查监督规定》,作为统计对象的全县境内所有依法成立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商企业、个体经营户,到统计局办理《统计登记证》业务时,均在一天内完成。
三、办理《统计登记证》或变更《统计登记证》,我们的办事程序是:请提交《组织代码证》、《事业单位登记证》、《营业执照》,并提出口头申请。《统计登记证》年检只需提交副本。
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一、规范工作程序。凡上报立项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都要进行招投标,公开竞争,择优选项。对批复的项目要在《今日左云》上公示,对资金构成、建设内容、预期效益等内容向社会公开。对土地治理项目推行项目监理制,聘请有资质证书的监理人员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理,项目竣工验收前,由审计部门进行全面审计。
二、严格工作纪律。自觉执行各项财政制度,对各种专项资金要强化管理,坚决杜绝挤占、挪用、滞留专项资金行为,按时足额拨付和报帐,防止敷衍塞责、吃拿卡要等不良行为的发生。
三、强化服务意识。要认真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坚决克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积极协助项目区争取上级财政投资,多为农民办实事、办好事。重点抓好项目管理、监督和服务,力争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成优质工程和示范工程。
四、完善机关责任体系。要建立和完善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规范和约束每个工作人员的行为,并强化效能考核机制,全面考核机关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努力把农业综合开发办建设成为党性强、作风正、效率高,群众信赖、组织信任的工作部门。
左云一中
一、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决执行政府的教育法律、法规。
二、切实以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机关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的决定》、《“五整顿五建设”实施意见》为准则,组织全校教职工认真学习,对照检查,全面落实。
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养成良好的生活作风,工作作风;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坚持政务、校务公开制度;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示;对教师考评要民主、科学、公正、公开。
四、加强教师师德建设、业务素质建设,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争创省、市示范校。
五、建立、完善家长监督、评议制度,促进学校健康、良性发展,办人民满意的学校。
举报电话:3829073
左云二中
一、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任务要求,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和教育工作任务,以创建一流学校为出发点,以“严明纪律、规范行为”为出发点,以治理散、乱、差为重点,着力解决师德师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树立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
二、坚持校务公开。我们设立永久性校务公开栏,凡有关学校重大事项都将予以公示。并在开学时及时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单位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三、依法治校,规范办学。我们将严格执行《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严格管理,坚决杜绝超标准收费,擅立项目乱收费现象,让学生满意,家长满意,社会满意。
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引导教职工依法执教、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教师考核的首要内容,与教师的考核、晋级、职称评聘、评优选先等直接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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