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名称:左云县审计局
领导姓名:闫传平
职 务:局长
地 址:左云县云新西大街119号二楼
办公电话:(0352)3822026
根据中共左云县委、左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左云县县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左发[2002]15号),设置左云县审计局,为正科级建制,是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审计工作的组成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指导、监督县级金融机构和企事业组织的内部审计工作。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监督:
1、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县级各部门、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
3、乡级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使用。
4、省审计厅授权审计的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状况。
5、市审计局授权审计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
6、全县地方建设项目的预算、概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7、省审计厅授权审计的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县人民政府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县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9、市审计局授权审计的县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状况。
10、县有关部门及乡(镇)党政领导干部、县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的任期经济责任。
11、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由县人民政府指定由县审计局进行的审计。
(三)向县长提交县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四)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依法受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审计决定的复议申请。
(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配合有关组织和部门对国有重点大中型企业审计监督。
(六)对县级国有金融机构和企事业组织的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对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业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七)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