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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左云县财政局
领导姓名:张 俊
职 务:局 长
办公电话:(0352)3952040
根据中共左云县委、左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左云县县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左发[2002]15号),设置县财政局,为正科级建制,是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财政工作的组成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宏观经济等各项方针政策,拟定和执行全县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参与制定全县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指导全县财政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地方性的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方面的办法实施细则,确定地方财政税收收入计划。
(二)贯彻执行国家财政、国有资本金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各项方针、政策;执行全县财政、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的法规条例及规章制度等。
(三)编制年度全县预决算草案和县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编制汇总本级和全县预算内外收支总决算,负责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管理县级各项财政收入,提出增收节支的政策措施与建议,管理县级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
(四)研究提出地方税收政策的调整建议,根据全县预算安排,确定全县财政税收收入计划。 (五)执行国家有关政府采购的政策,拟定和执行全县政府采购的办法,负责管理和监督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县级财政公共支出;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制定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统一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贯彻执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
(六)贯彻执行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方针政策,拟定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改革方案、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国有企业的清产核资,资本金权属界定和登记;负责国有资本金的统计、分析;指导财产评估业务。
(七)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工业、农业等经济发展支出,县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县财政投入的挖潜改造资金和新产品试制费;监督执行《企业财务通则》。
(八)拟定全县社会保险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管理全县财政社会保障支出。
(九)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内债务和政府外债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参与外国政府贷款、世界银行贷款、国际粮农开发组织贷款的对外谈判和磋商业务,并负责贷款的引进、转贷、管理、监督和项目考察等工作;负责拟定贷款项目的资金财务管理规章和办法;负责地方彩票市场的监管工作。负责地方金融机构的财务监管工作。
(十)管理和指导全县会计工作;监督执行会计规章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监督执行政府总预算、行政和事业单位及分行业的会计制度;拟定和组织执行全县会计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及补充规定。指导和监督全县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全县社会审计;负责会计委派制试点工作。
(十一)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二)组织全县财政人才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十三)负责管理和指导县政府采购中心和会计结算中心的各项工作。
(十四)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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