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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各项目学校: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县中小学的防震抗灾能力,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把学校建成最牢固、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进一步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均衡优质发展,根据省、市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县委、县政府提出的“民生工程教育为先”的执政理念,依照全县中小学布局调整方案和学校建设总体规划,举全县之力彻底消除中小学校舍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我县中小学校舍建筑质量,推动建立校舍维修长效机制,保障全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全面规划与分类实施相结合的原则。根据2009年全县中小学校危房排查鉴定结果,对列入改造的D、C、B三级危房全面完成规划和设计,同时按照危房等级和施工建设影响教学程度的轻重,分类分步实施校舍改造工程。
2.坚持校安工程与中小学布局调整相结合的原则。对布局调整不保留学校不纳入改造范围,纳入改造的学校应充分考虑当地服务人口,地理特点,社会发展趋势,学校合并后师生增员、校舍扩容等实际情况。
3.坚持标准和质量相统一的原则。工程项目要本着“牢固、实用、够用、安全”的原则进行改造。要严格执行《农村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建标[2008]109号)、《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要求,既要有高标准的设计,又要有高质量的施工,坚决杜绝工程项目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和工程质量问题。
二、实施范围和工作步骤
(一)校舍现状
1.基本情况:2009年全县共有中小学61所,其中公办49所,民办12所。校舍总面积25.6万平方米,其中公办学校17.4万平方米,民办学校8.2万平方米。
2.鉴定结果:2009年经太原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查站鉴定,我县中小学校共有危房24.6万平方米。其中公办学校16.7万平方米 (D级危房 2.9万平方米、C级危房7.1万平方米、B级危房6.7万平方米),民办学校7.9万平方米 (D级危房0.3万平方米、C级危房2.2万平方米、B级危房5.4万平方米)。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
按照省政府安排部署,2010年12月全面完成校舍改造任务。根据鉴定结果列入政府投资的公办项目学校共有25所,其中城内学校9所,城外学校16所,改造总面积12.53万平方米,其中迁建34410平方米,原址重建19307平方米,B级危房加固45835平方米,C级危房加固25760平方米,概算总投资约1.36亿元。
此外,全县11所民办学校改造总面积7.51万平方米,其中新建2058平方米,加固7.3万平方米,概算总投资约0.54亿元。按上级规定由学校产权所有者出资,改造工作必须年内完成,未动工或验收不合格的,由县政府组织有关执法部门责令其停止办学,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分流安置学生。
(三)项目分类
1、迁址重建的学校2所(职中、大路坡小学),建筑总面积34410平方米,概算投资5341万元。
2、原址重建、续建校舍的学校9所(酸茨河中心校、水窑中心校、柏山学校、威鲁中心校、四十里庄小学、旧高山小学、杨千堡小学、张家场中心校、南街小学),建筑总面积8390平方米,概算共投资1249万元。
3、校舍加固的学校3所(廖家堡中心校、东北小学、五中),建筑总面积8770平方米,概算投资526万元。
4、校舍新建并加固的学校11所(一中、二中、三中、东街小学、西街小学、北街小学、鹊儿山矿学校、马道头中心校、店湾中心校、小破堡学校、麻黄头小学)。新建面积10917平方米,投资1642万元;加固面积62825平方米,投资4804万元。概算投资6446万元。
(四)工作步骤
1.资源整合,布局调整。2009年,全县共有公办学校49所。按照高、初中办在县城,每个乡(镇)办好1—2高标准寄宿制学校的发展思路,根据城市化发展、农村劳动力转移、移民新村的搬迁、采空区学校迁址以及农村单人校撤并出现的新情况,2010年全县中小学布局调整为30所。其中县直中学5所(包括左云县高级中学)、县直小学6所(包括大路坡村移民新建小学一所)、职业中学1所、乡镇农村小学18所(小京庄3所:小京庄中心校、酸茨河小学、麻黄头小学;马道头2所:马道头中心校、四十里庄小学;水窑2所:水窑中心校、柏山小学;张家场3所:张家场中心校、旧高山小学、杨千堡小学;店湾1所:店湾中心校;管家堡3所:管家堡中心校、威鲁小学、廖家堡小学;鹊儿山镇2所:小破堡学校、鹊儿山矿学校;三屯1所:三屯中心校;云兴镇1所:六中)。
2.区别情况,分类实施。鉴定为B、C级的危房,通过维修加固可以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的,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改造加固;对经鉴定为D级的危房,不具备维修加固条件的,按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重建;对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校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根据评估分析论证结果确定治理或避险搬迁重建;对存在破旧校舍、又具备撤并条件的学校要马上进行撤并。
鉴于校舍新建和加固两者不同的施工要求和特点,为了避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改造工程将分类实施。属迁址重建、新建或校舍能够腾空的加固项目可以尽快动工建设;属校舍无法腾空的加固项目,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今年暑假立即开工,开学前结束。
三、项目管理
建设项目实行项目组长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工程实施的各个环节都要把责任落实到有关单位和人员。投资5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必须采取招标方式确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招标工作在县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各项目组具体实施。承担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任务的单位须具有相应的资质,严禁施工单位转包或分包工程项目。
四、资金安排和管理
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资金构成包括上级专项资金,本级配套资金和国家开发银行贷款资金。要加强资金管理,保证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防止学校出现新的债务。要健全工程资金管理制度,坚持“专户管理、专账结算、封闭运行、集中支付”的原则,按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杜绝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工程专款行为。
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实行跟踪监督,对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工程专项资金、违规乱收费以及疏于管理影响工程建设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五、组织领导
王君省长把在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全面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改造加固任务,将学校建成最安全、学生家长最放心的地方”作为向全省人民承诺办好的实事之一。并在全省校安工程电视电话会上指出,全部工程项目2010年全部完成,没有商量的余地。今年我县中小学校舍改造工程涉及的学校多、投资大、时间紧、任务重,这在我县教育发展史上前所未有,机会百年一遇。
为扎实加强对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决定调整校舍安全工程组织领导机构,由县长任领导组组长,分管教育、城建、财政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发改、科教、监察、财政、国土、建设、审计、安监、气象、地震和消防为成员单位,统一领导全县校舍安全工程。
六、监督管理
(一)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行“第一责任人负责制”。相关乡(镇)长及中小学校的校长是具体工程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各项工作。对因工作不力、管理不严或违规操作等造成工程安全隐患或事故的,人为因素影响项目进度或延误工期的,不按规定设立资金专户的,挤占、挪用、截留、滞留工程资金的,疏于管理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以及出现其他重要责任事故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坚持依法办事。工程建设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严禁搞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在工程立项、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资金管理、竣工、验收、预决算审计、档案管理等方面都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行业标准。
(三)建立公示制度。所有项目学校都要将项目负责人、施工队伍名称、设计单位名称、监理监督人员姓名等镌刻于项目标志牌上便于群众监督。把招(投)标、施工监理、资金管理、竣工验收、预决算审计等列入政务或村务公开之中,接受社会监督。
(四)建立工程进度监测和信息反馈制度。县中小学校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工程进展情况进行监测。各项目学校实行月报制度,每月底上报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反映工程实施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五)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考评制度。县中小学校安全工程领导小组要组织专家对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资金落实到位和工作成效突出的学校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工程质量等问题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及其领导人的责任。
附:2010年山西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规划表
二O一O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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